汪志冰議員:大巨蛋變「棄嬰」丟給「銀行團」!? 接下來呢?!

 大巨蛋案歷經廉政會調查、安檢報告未達標準、擅自變更設計及施工、勒令停工又報備施工….等反覆令人眼花的行政作為,半年後終於6月15日工期屆至,市府被逼急了,天外飛來一筆,宣佈將建議銀行團接管大巨蛋,簡直就像個未婚媽媽趁著夜黑風高,把大巨蛋當成「棄嬰」偷偷丟給「路人甲」銀行團 !搞得市民譁然,銀行團莫名其妙,只能說柯文哲市長跟他的團隊,有本事捅婁子,沒本事收爛攤子,虛耗半年想出來的奧步就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別人,聰明絕頂的柯P也未免太低估台北市民的智商了!?

  汪志冰議員表示,柯文哲政府一廂情願認為選擇交由聯貸銀行接管大巨蛋最符合公共利益,打的如意算盤不外乎,銀行團如果接管後讓大巨蛋繼續完工,柯P就不需背負政策轉彎跟放水的責任, 然而從目前可知的訊息來看,如果要銀行團自行辦理興建及營運,由單純借錢賺利息的債主身份搖身一變成為大巨蛋BOT的事主,就主觀意願與工程專業能力的角度來看,不啻強人所難。而若由銀行團擇定其他機構繼續施工,則是「樓蓋一半換師傅」,讓不熟悉大巨蛋結構與工法的機構,派出不熟悉大巨蛋結構與工法的新手工人接手施工,大巨蛋的工程品質堪憂,市民的安全淪為政商惡鬥的祭品。萬一銀行團因此決定還是由遠雄回籠繼續施工比較保險,那就不止是放水,簡直是啼笑皆非了。

  就算銀行團各成員「果真」能夠在人多口雜中取得共識,同意接管,先決條件還要遠雄還不出錢,再加上遠雄宣佈破產重整,才能進入債權轉換「以債作股」、選任專業經理人進駐接管等程序,光這些漫長的法律程序就要費時數年,說不定在柯市長任期內都無法完成,採取這種手段,若不是市府太過外行,就是再次虛晃一招、模糊焦點,想要藉此丟包脫手。

   汪志冰議員痛批,市政府上個月才表示大底完成後要召開公聽會決定大巨蛋的去留,現在又要急轉彎想要丟給銀行團,而不論是接管還是溝通,說穿了就是市府想把大巨蛋這個燙手山芋丟給銀行團去收拾善後。試想遠雄從設計到施工一手包辦都無法讓大巨蛋通過安檢、如期完工,臨時換人接手只會更糟。而根據合約19.4.2的第3項,市政府明明可以逕行終止契約,解除地上權設定,收回大巨蛋,自行決定大巨蛋的存廢去留,不必再與遠雄糾纏,但市府卻捨此不為,反而想推給銀行團,這不是卸責,什麼才是卸責 ?

  汪志冰議員說,幾個月來,大巨蛋案歷經多次即興式的決策反覆,市民感受如坐雲霄飛車,幾番冷暖以後,已經厭倦歹戲拖棚了,既然民意普遍支持拆除大巨蛋,市府就不該再推諉卸責,轉移焦點。台中市前市長胡自強在「會展中心BOT案」違約時,就是果斷與鄉林建設解約收回,改建成今日的遊憩盛地「秋紅谷」,汪志冰議員強烈建議柯市長好好學學胡市長,既然大巨蛋是柯市長心目中問題重重的「大壞蛋」,請柯市長展現「尬次」,引用合約19.4.2的第三項,直接終止合約。 順從民意,展現魄力,終止契約,拆除巨蛋,還市民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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