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做一些有意義的事----胡宗駒
台北市長柯文哲講話一向不怎麼得體,他針對行政院今年所提總預算的 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指標倒講了一句真話: "由於沒建構好行政體系的 infrastructure,每一位公務人員看起來都很忙,但卻是瞎忙";這句話若再加上一句: "那些公務人員都在耗費公帑,浪費民脂民膏" ,那就更傳神了。
這樣講是有依據的; 前些日子經過文山區羅斯福路四、五段與汀州路之間的萬和公園時,發現某單位又在長約百餘公尺的小路上施工,這次是改善水溝的蓋子,原來蓋在水溝上的一塊塊預鑄水泥方塊被打掉了,每隔若干水泥塊加設的排水鐵柵蓋也被挖了起來,工人在另在水溝上舖設鋼板,架設鋼筋,放上新的排水鐵柵,再澆灌水泥,成為與道路一體的水溝蓋。
看不懂有何必要這麼做,原來的水溝蓋好好的,並不影響排水洩洪,也沒礙觀瞻,為什麼要重做呢?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答案: "消耗預算" ,同時也讓大家覺得公務機關很忙。
有一家雜誌就今年五月行政院所提總預算作了分析,發現行政院所屬 34個部會的 KPI 指標(主要績效指標) 十分荒謬;這些部會的年度預算占行政院總預算 1 兆 7000 餘萬元的 90% 以上,可是它們的預算有很多都花得沒有道理,用白話說,就是亂花掉了,花在沒有道理、沒有必要的項目上。
然而很妙的是這些政府機關中,有八成給自己打考績,評定的主要績效指標高於 80% ,這其中更有約三分之一的機關自評績效達 100% 。
它們自評的績效指標有沒有道理呢 ? 那家雜誌的調查報導告訴大家一些實例: 國防部 把 "莒光日專案教育到課率100%列為提升精神戰力"工作項目,試問當過兵的人,在軍中,有誰敢不參加莒光日課程 ? 內政部為了 "深化民主改革,落實人權" ,竟然是 "補助地方修建殯葬設施 18 處" ;農委會為了 "調整農業生產結構" ,列了一個 "輔導青年穩定從農 100人"的計畫;而教育部居然有一個跟內政部重複的 "興建自行車道長度"計畫。
行政院不是設有專人協調各部會施政嗎 ? 不是有專人督導工作計畫嗎 ?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些荒謬的年度工作計畫 ? 為什麼部會之間會出現重複的工作計畫 ? 這代表了什麼不言而喻。
這些年來,人民對政府施政無感,一方面是因為人民的納稅錢都被虛耗掉了,另方面是沒做出對人民實質有利的事情,就拿前不久爆出的中部垃圾危機來說,從中央到地方根本沒有人想做一點正確、有利的事,只是敷衍了事,虛應故事,以致於地方建構的垃圾焚化爐或掩埋場無法順利啟用或運作,而接受委托處理的地方政府又以"反映成本" 為由,調漲垃圾處理費,弄得那些必須委託鄰近縣市處理垃圾的地方政府大喊吃不消,順手又把這棘手的問題拋給了中央。
記得還在華府採訪時,曾經因為台灣人民都不願讓垃圾焚化爐或掩埋場建在自家後院這個問題,做過一次調查報導,雖然事隔 20多年,已記不得報導中的確切地點,但依稀記得講的是美東一個小城鎮處理垃圾成功的故事。
報導中的那個小城鎮沒有什麼地方資源和產業,居民必須外出謀生,回饋鄉里,後來有一位具企圖心的人出任鎮長,他策劃替那小鎮建造一座現代化的垃圾處理廠,開始接受鄰近城市委託代為處理垃圾,如此一來,一則幫助鄰近城市解決了垃圾處理問題,同時為自己這個小鎮找到了財源。
由於那個小鎮建造的是一個很合乎環保的垃圾處理廠,不僅不會造成當地的污染,反而可以利用燃燒垃圾產生的熱能發電,免費供應當地居民使用及轉賣給鄰近的城鎮,部分垃圾製造的有機堆肥可以賣到中部的農業州去,剩餘的真正垃圾被用來堆建成一個公園,成為人們休閒遊樂的去處。
憑台灣現有的科技,應該不難建造這樣的垃圾處理廠,如果政府主管部門肯花心思,有效運用年度預算,作類似的公共建設,應該不僅能夠解決垃圾問題,尚且可以推動地方建設,發展經濟,遠比一天到晚挖路舖路、換水溝蓋那些小工程有意義多了。
這樣講是有依據的; 前些日子經過文山區羅斯福路四、五段與汀州路之間的萬和公園時,發現某單位又在長約百餘公尺的小路上施工,這次是改善水溝的蓋子,原來蓋在水溝上的一塊塊預鑄水泥方塊被打掉了,每隔若干水泥塊加設的排水鐵柵蓋也被挖了起來,工人在另在水溝上舖設鋼板,架設鋼筋,放上新的排水鐵柵,再澆灌水泥,成為與道路一體的水溝蓋。
看不懂有何必要這麼做,原來的水溝蓋好好的,並不影響排水洩洪,也沒礙觀瞻,為什麼要重做呢?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答案: "消耗預算" ,同時也讓大家覺得公務機關很忙。
有一家雜誌就今年五月行政院所提總預算作了分析,發現行政院所屬 34個部會的 KPI 指標(主要績效指標) 十分荒謬;這些部會的年度預算占行政院總預算 1 兆 7000 餘萬元的 90% 以上,可是它們的預算有很多都花得沒有道理,用白話說,就是亂花掉了,花在沒有道理、沒有必要的項目上。
然而很妙的是這些政府機關中,有八成給自己打考績,評定的主要績效指標高於 80% ,這其中更有約三分之一的機關自評績效達 100% 。
它們自評的績效指標有沒有道理呢 ? 那家雜誌的調查報導告訴大家一些實例: 國防部 把 "莒光日專案教育到課率100%列為提升精神戰力"工作項目,試問當過兵的人,在軍中,有誰敢不參加莒光日課程 ? 內政部為了 "深化民主改革,落實人權" ,竟然是 "補助地方修建殯葬設施 18 處" ;農委會為了 "調整農業生產結構" ,列了一個 "輔導青年穩定從農 100人"的計畫;而教育部居然有一個跟內政部重複的 "興建自行車道長度"計畫。
行政院不是設有專人協調各部會施政嗎 ? 不是有專人督導工作計畫嗎 ?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些荒謬的年度工作計畫 ? 為什麼部會之間會出現重複的工作計畫 ? 這代表了什麼不言而喻。
這些年來,人民對政府施政無感,一方面是因為人民的納稅錢都被虛耗掉了,另方面是沒做出對人民實質有利的事情,就拿前不久爆出的中部垃圾危機來說,從中央到地方根本沒有人想做一點正確、有利的事,只是敷衍了事,虛應故事,以致於地方建構的垃圾焚化爐或掩埋場無法順利啟用或運作,而接受委托處理的地方政府又以"反映成本" 為由,調漲垃圾處理費,弄得那些必須委託鄰近縣市處理垃圾的地方政府大喊吃不消,順手又把這棘手的問題拋給了中央。
記得還在華府採訪時,曾經因為台灣人民都不願讓垃圾焚化爐或掩埋場建在自家後院這個問題,做過一次調查報導,雖然事隔 20多年,已記不得報導中的確切地點,但依稀記得講的是美東一個小城鎮處理垃圾成功的故事。
報導中的那個小城鎮沒有什麼地方資源和產業,居民必須外出謀生,回饋鄉里,後來有一位具企圖心的人出任鎮長,他策劃替那小鎮建造一座現代化的垃圾處理廠,開始接受鄰近城市委託代為處理垃圾,如此一來,一則幫助鄰近城市解決了垃圾處理問題,同時為自己這個小鎮找到了財源。
由於那個小鎮建造的是一個很合乎環保的垃圾處理廠,不僅不會造成當地的污染,反而可以利用燃燒垃圾產生的熱能發電,免費供應當地居民使用及轉賣給鄰近的城鎮,部分垃圾製造的有機堆肥可以賣到中部的農業州去,剩餘的真正垃圾被用來堆建成一個公園,成為人們休閒遊樂的去處。
憑台灣現有的科技,應該不難建造這樣的垃圾處理廠,如果政府主管部門肯花心思,有效運用年度預算,作類似的公共建設,應該不僅能夠解決垃圾問題,尚且可以推動地方建設,發展經濟,遠比一天到晚挖路舖路、換水溝蓋那些小工程有意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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