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捷運局十大審定條件如酷刑!
雙子星國門必再延宕!
(台北訊)「台北車站C1、D1聯合開發案」( 通稱雙子星聯開案), 捷運局前於9月5日召開記者說明會公佈十項對申請投資人之審定條 件(即簽約條件),並要求投資人於一個月內(即10月6日前) 按條件完成簽約。
應曉薇團隊早於三星期前及開始向各業界了解, 均強烈表示聯運局片面提出之十項簽約條件,已嚴重背離市場實務、 違法且無法執行,
應曉薇表示,捷運局閉門造車! 要求符合信用評等之金融機構, 於簽約前以三十日工作期限就全額開發資金,為投資人承諾保證。 此舉不只未有前例,且全台沒有任何銀行或開發商可以達成!
業界均表示,國內不論規模大或小於本案之國家建設, 均未要求銀行全額擔保開發商資金來源, 捷運局不只未於甄選須知內事先規定,更於全國首創此條件。
再者,捷運局於未事先告知投資人準備情況下, 全部符合資格之銀行均已表示市場無前例, 更不可能於短短三十日內違反銀行法之審查規定, 完成高達六百餘億開發成本之評估及保證承諾。
相關協調聯貸銀行團、銀行法限制等, 投資人完成簽約,市府核定全部開發計劃且取得開發權人地位後, 銀行團始能有評估依據及展開工作。
應曉薇與本案週圍里長、里民, 共同呼籲市政當局應聆聽人民盼望加速西區繁榮、軸線翻轉之心聲, 立即檢討原條件,重新提出合法合理合乎專業的審定條件。
(台北訊)「台北車站C1、D1聯合開發案」(
應曉薇團隊早於三星期前及開始向各業界了解,
應曉薇表示,捷運局閉門造車!
業界均表示,國內不論規模大或小於本案之國家建設,
再者,捷運局於未事先告知投資人準備情況下,
相關協調聯貸銀行團、銀行法限制等,
應曉薇與本案週圍里長、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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