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殺警嫌犯周譽騰、陳致霖 ,羈押禁見
(本報訊)台北地院指出,被告二人經訊問後,其中被告周譽騰坦承傷害之犯行,但否認毆打殺害被害人薛貞國之犯行,被告陳致霖則完全否認傷害及毆打殺害被害人之犯行,但依本件已到案之相關共犯或證人所述,參酌卷附依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翻拍所得照片所示現場情形,足認被告二人均渉犯毆打傷害夜店安管人員,亦均涉犯毆打殺害被害人薛貞國的相關犯行。
且本件聲請羈押補充理由書所指數名共犯尚未到案,顯見被告二人仍有與該尚未到案之共犯勾串之虞。另本件被告二人在犯後均逃離現場,在逃亡將近十日後才投案,雖均已結束逃亡之事實,但以被告二人所涉殺人罪,為法定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但然避免其等嗣後仍有再行逃亡之虞。
再參酌被告二人於犯後,不僅將其等原使用之手機丟棄,且連同本身的衣物等犯罪事證亦一併棄置,故依上開事證所示,足認被告二人均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等罪,並有逃亡之事實,嗣後仍有逃亡之虞,亦有與前開尚未到案之共犯勾串或湮滅與本件犯罪有關事證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本件追訴審判及將來可能之刑罰執行,且無從以具保或其他強制處分之方式代替羈押之手段,均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亦均有示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均自今(25)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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