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台北市出租國宅,11年不得續租規定
政府帶頭驅趕,讓弱勢民眾無處可去、無家可歸
(台北訊)市政府去年1月修訂「台北市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 載明承租人死亡,其配偶子女只能續租到11年。
台北市萬華區青年路52、54號的中正出租國宅及西寧國宅, 裡面住了2、3百位的陸配。他們嫁給我們的老榮民後, 一起棲身在國宅,近年來,老榮民相繼過世, 這群陸配也面臨被都發局掃地出門, 未來連一個遮風避雨之處都無下落,這群陸配向市長陳情, 請求給他們一個安享晚年的環境。
老伯伯感傷的說:「我一生為國,榮家也不給我住, 要不是我老婆照顧我,我早死在街頭了。」 這群也已上了年紀的陸配,來台灣大多只能做清潔、洗碗、 看護等相關工作,現在也老了,大多無工作,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說她們其實也是弱勢, 趕走她們不但無法解決問題,更是製造了另一個社會問題。 都發局現在以排國宅人數太多,所以自行修改租屋要點, 要求國宅最多只能租11年,之後得搬離, 都發局願意補貼5000元租屋補助。
「兼顧租屋正義,都發局可直接把租屋補貼補助排隊等國宅的市民」 應曉薇說,出租管理要點修正後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趕走200多人,搬來200多人,仍然有一千人在後補。 兼顧租屋正義,現都發局可直接把租屋補貼補助排隊等國宅的市民, 現強行把60幾歲的婦女趕出國宅, 叫他們自己去找房子再給補助的行為,根本是趕盡殺絕。甚至有大陸配偶,有婚姻事實,但無身分證,依都發局規定只有居留證, 也不能租屋。忠貞里里長林錫祺也表示,陸配年紀都很大, 無怨無悔的照顧我們的老伯伯,我們的政府也應該照顧她們才對。
「未來世大運選手村,可變更為公營住宅」
應曉薇表示,國宅不夠的問題存在已多年, 台北市不積極整合或覓得可蓋公營住宅之地,冷酷的驅趕弱勢, 未來衍生的問題也會更多。唯有政府應該興建更多公營住宅, 才是解決之道。應曉薇舉例,2017世大運選手村將興建3, 018戶,其中六成在世大運結束後,將做為只租不售的青年住宅, 剩下的四成將會出售,應曉薇說,為何主辦地台北市完全沒意見, 也不主動爭取未來使用權益,這部分應該檢討。
只要符合低收資格,及有婚生未成年子女, 就應該讓他們有續租國宅的權利
台北市政府去年1月修訂「台北市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 未經議會自行內部通過, 粗燥處理的方式差點鬧出國宅住戶要跳樓的悲劇, 雖是內部的管理要點,但也應該送市府審議。 畢竟現今時空環境不同,應曉薇主張,不管是本國人民或是陸配, 只要符合低收資格,及有婚生未成年子女, 就應該讓他們有續租國宅的權利,直至他們改善生活為止。
(台北訊)市政府去年1月修訂「台北市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
台北市萬華區青年路52、54號的中正出租國宅及西寧國宅,
老伯伯感傷的說:「我一生為國,榮家也不給我住,
「兼顧租屋正義,都發局可直接把租屋補貼補助排隊等國宅的市民」
「未來世大運選手村,可變更為公營住宅」
應曉薇表示,國宅不夠的問題存在已多年,
只要符合低收資格,及有婚生未成年子女,
台北市政府去年1月修訂「台北市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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