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藏身新板特區豪宅 陸女多元管道來臺賣淫

為養家籌學費  大陸師大學生來臺14天賺53


:就讀大陸某師範大學的彭女,因皮膚白皙、身材健美,獲得客人青睞,來臺14天賺53萬。
(本報訊)為端正兩岸交流風氣,移民署針對非以合法管道來臺之大陸地區人士嚴加查緝,希望在兩岸往來日益頻繁的同時,讓兩岸人民的來往能夠正常、法制化的發展,以達到保障合法、嚇阻非法的目標。
年齡30歲的大陸地區人民彭○慧,花名「若倩」,因身材健美、擁有健身教練執照、皮膚白皙,深受客人喜愛,每次性交易價錢8元起跳,有些出手闊綽的客人,小費甚至高達數萬元,彭女來臺14天即賺了53萬元,令人咋舌!

曾就讀大陸地區某師範大學高材生彭○慧,以「商務活動交流」名義申請來臺,數個月前遭移民署查獲偽變造不實資料,移民署在幫彭女進行財物保管時,發現彭女行李箱內竟藏有新臺幣53萬元鉅款及保險套數枚,研判來臺目的不單純。

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機動隊突破彭女心防,持續追查幕後人蛇集團四個多月,發現主嫌王○平(50)為躲避查緝,不惜砸重本在新板特區豪宅內租賃小套房供旗下女子住宿,每間套房租金約18千元。除了彭女以商務活動交流名義來臺,王○平也利用醫美健檢、甚至是虛偽結婚等方式,申請多名大陸女子來臺賣淫。
該集團在臺灣為了方便申請「人頭電話」並掩人耳目,尋找電信門市店長、甚至是具有公務員身分的清潔隊員充當人頭老公,提供免費前往大陸機票、證件、住宿及吃喝開銷等,誘使這些經濟拮据的人前往大陸辦理結婚登記,俟大陸女子順利來臺後,再給付人頭老公每月新臺幣3萬元高報酬,有計畫性召募申請、居間仲介運作,引進大陸女子來臺賣淫,牟取暴利。
彭女來臺後,每天工作時間從下午2點開始到隔日清晨34點,工作時間長達12小時以上,每次性交易費用抽成4成,其餘6成由主嫌分配給經紀人、車伕等人。該人蛇集團為討好這些來臺從事性交易的大陸女子,使她們樂在工作,還上網尋找介紹新北市地方美食,帶她們共同享用。
本案於10394日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蘇檢察官振文指揮偵辦下,由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機動隊會同本署基隆市專勤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四隊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等單位逮人,並於924將王○平等7人依刑法第231條營利性交猥褻罪及第214條、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禁止行為及第79條加重處罰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機動隊隊長柳瑞福表示,隨著兩岸政策越來越開放,人蛇集團鑽法律漏洞,利用偽變造不實證件、假結婚等途徑,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非法活動。他也呼籲,來臺者應依實際目的提出申請,勿心存僥倖,來臺後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之活動者,重者可能觸犯刑責,遭強制出境,並管制入境;另國人召募申請、居間仲介大陸女子來臺從事非法活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1項、第79條第23項規定,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最重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請國人勿貪圖小利,以身試法。

圖二:移民署機動隊人員於主嫌王男新板特區豪宅小套房裡查扣到「人頭電話」、帳冊、電腦、銀  行存摺、面談教戰守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保證書、保險套等相關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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