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冰:超商財團枉顧「社會責任」?!

「環保二次袋」成效不彰!

(台北訊)「購物袋即垃圾袋」的概念早在96年就由汪志冰議員率先提出,台北市環保局7年後才開始推行「環保二次袋」,目前已經上路半年,在北市超商、超市等共1634家門市銷售,開賣半年來只賣了43.5萬元,換算下來,平均每家門市賣不到1元!調查發現,販售推廣第一線的超商根本就是消極應對,銷售員不是毫不知情,就是根本不配合!超商財團只顧利益,枉顧對環境保護之「社會責任」! 

汪志冰議員指出,全台北市超商、超市、賣場等門市約1萬3千家,跟環保局簽約販售「垃圾專用袋」及「環保二次袋」的卻僅僅只有有1634家門市,約10分之1,政策落實大打折扣!再加上1634家門市中,除了「全聯」有張貼自製的文宣海報之外,其他超商系統根本付諸闕如,更扯的是,顧客購物時,銷售員也不主動詢問或告知,形成一種消極應對政府環保政策心態,難怪成效不彰?! 

汪議員指出,究其原因發現,販售「環保二次袋」利潤誘因猶如雞肋,賣出1個購物袋利潤約5毛、而「環保二次袋」代售利潤5.6%,每個才賺5分,整整差了10倍,而超商代收停車費每筆收入3.65元,相當於要賣出73個「環保二次袋」,相形之下興趣缺缺,然而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等連鎖企業,每年從消費者口袋賺進鉅額利益,對於愛地球的限塑環保政策,更應有相對回饋社會的責任,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不應以商業利潤作為主要考量! 

研究室助理到各超商購物,前去了解「環保二次袋」實際銷售情境,發現情境一:(統一超商)在主動要求下,服務員才翻箱倒櫃,不情不願提供「環保二次袋」;情境二:(全家、統一超商)根本沒有販售「環保二次袋」;第三種情境最標準,「全聯」超市不但在櫃檯有自製文宣海報,還主動詢問。汪志冰說,一樣是連鎖超商企業,「全聯」配合環保政策,是值得誇讚的模範生! 

汪志冰說,市民大眾購物需要袋子時,只要購買「環保二次袋」,既可以當購物袋,又可以當垃圾袋使用,既環保又省錢,良好政策卻被利益掛帥的財團”消極以對”,以致成效零零落落!汪志冰因此要求環保局長,籲請連鎖超商企業負起社會責任,必要時甚至請郝市長與各大超商集團大老闆一起推動,不但有助企業形象,更可以讓環保限塑政策得以推行;同時要求環保局擴大宣傳層面,讓市民大眾知道可以省下荷包,又兼顧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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