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風險社會論壇:高雄石化氣爆事件記者會
(本報訊)高雄市在 7 月 31 日至 8 月 1 日,發生史上最嚴重的石化工業工安事
件,造成 30 人死亡,近 300 人受傷,近 500 戶房屋受損的慘劇。這件重大的石
化工安意外,突顯出政府缺乏對高風險工業管線設置及維護管理的統一標準、消
防系統對於石化災害的訓練與認識不足,也突顯出市民並未得到面對災害、維護
生命財產安全的相關資訊,在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暴露在高風險的石化健康威
脅當中。
對此,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臺灣大學風險分析協會,邀
請六名學者專家,包括臺灣大學公衛學院副院長、臺大風險分析學會理事長詹長
權教授、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教授、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造船與海洋工程系洪文玲助理教授、成大 STS 教育部專案翁裕峰助理教授、中
山大學社會系蔡宏政副教授、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學系許惠悰副教授來談
這一次的事件,對我們有何種啟示與改進的空間。
首先,臺灣大學公衛學院副院長詹長權教授提出,這次的高雄石化管線爆炸
事件,是一種或多種的液態化學物質,從劣化的管線洩漏出來後,加上人為疏失,
導致有害物質濃度提升到足以爆炸的程度。詹長權教授指出,現行的法規與政策
容許石化管線進入人口稠密的市區,讓居住在管線附近的民眾、負責救災的消防
人員,都承受和石化工廠第一線工人一樣的健康風險。觀察災難爆發之後,不論
是居民或受過專業訓練的消防人員,都不具備面對石化災害的基本知識以及公共
安全訓練,而救災單位也缺乏面對石化災害的專業設備,因此才讓多位第一線的
警消同仁因公殉職。
詹長權教授指出,類似事件,各國政府對石化工業的原料及管線配置皆有詳細的規範,包括輸送管線的材質、管線的檢查維修程序、鄰近土地的利用規範、災害緩衝區域等等都有依循標準。我國卻沒有相關規範,讓事業單位鋪設,對市民沒有提供充足的防災教育及宣導,對第一線負責救災的消防單位也沒有提供化學災害的專業訓練。顯見,我國的石化制度及政策、石化管線配置方式、防災救災體系,都到了需要通盤檢討的時候。
其次,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周桂田教授表示,我們習慣在追求
經濟發展的框架下,忽略許多潛在的社會及健康風險,甚至有意的默許中央及地
方主管機關、企業主事者隱匿風險資訊,放棄我們維繫生命財產的相關資訊。周
教授說,這次管線爆炸事件,消防人員、里長、居民都未能倖免於難,事件發生
徵兆的前三個小時,並沒有緊急處置手段,不論是中央、地方政府,石化企業,台灣風險分析學會Taiwan Chapter of Society for Risk Analysis
2都沒有一套對於災難發生的預警原則,才導致災難的擴大。周桂田教授表示,這
次管線爆炸僅僅是人為疏失,就已經造成重大死傷及財產損失,臺灣天災頻繁,
從複合性災難的角度來看,日本當年 311 大地震引起的海嘯及後續難以收拾的核
災變,正足以做為我們的警惕,如果台灣發生複合性災難,災難的波及範圍將會
更大、更廣。人類歷史上重大的工業災害,多半是人為的管制疏失所引起,就像
這次高雄的事件,李長榮化工廠人員明知道管線壓力產生異常,卻要求繼續輸送
丙烯,這種人為操作上的疏失,在科技災害史上屢見不鮮,例如車諾比、311 核
災都摻雜人為疏失的成分在裡頭。周教授說,從目前世界各國追求的新資本主
義、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來看,企業賺取利益的同時,應該負起同比例的環境與
社會責任,否則就應該被世人所唾棄。而從此次事件觀察,長榮化工廠與中石化,
仍在爭辯管線維護及責任歸屬問題,明顯違逆企業社會責任的潮流。在責任歸屬
問題方面,從高科技災害常見的「複雜性系統事故」角度觀察,高雄市區底下錯
綜複雜交錯的管線,分屬不同事業單位,在缺乏統一管制及維護標準的情況之
下,事故一旦發生,責任歸屬將會高度複雜,讓引發災害的化工廠,有了推諉及
卸責的機會,災害事故地點經過大爆炸,也失去了第一線的直接證據。最後,周
桂田教授提出,我們必須徹底的檢討相關的管制與規範、災難預警原則,並建立
起足夠負擔高科技災害的救災組織。
件,造成 30 人死亡,近 300 人受傷,近 500 戶房屋受損的慘劇。這件重大的石
化工安意外,突顯出政府缺乏對高風險工業管線設置及維護管理的統一標準、消
防系統對於石化災害的訓練與認識不足,也突顯出市民並未得到面對災害、維護
生命財產安全的相關資訊,在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暴露在高風險的石化健康威
脅當中。
對此,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臺灣大學風險分析協會,邀
請六名學者專家,包括臺灣大學公衛學院副院長、臺大風險分析學會理事長詹長
權教授、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教授、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造船與海洋工程系洪文玲助理教授、成大 STS 教育部專案翁裕峰助理教授、中
山大學社會系蔡宏政副教授、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學系許惠悰副教授來談
這一次的事件,對我們有何種啟示與改進的空間。
首先,臺灣大學公衛學院副院長詹長權教授提出,這次的高雄石化管線爆炸
事件,是一種或多種的液態化學物質,從劣化的管線洩漏出來後,加上人為疏失,
導致有害物質濃度提升到足以爆炸的程度。詹長權教授指出,現行的法規與政策
容許石化管線進入人口稠密的市區,讓居住在管線附近的民眾、負責救災的消防
人員,都承受和石化工廠第一線工人一樣的健康風險。觀察災難爆發之後,不論
是居民或受過專業訓練的消防人員,都不具備面對石化災害的基本知識以及公共
安全訓練,而救災單位也缺乏面對石化災害的專業設備,因此才讓多位第一線的
警消同仁因公殉職。
詹長權教授指出,類似事件,各國政府對石化工業的原料及管線配置皆有詳細的規範,包括輸送管線的材質、管線的檢查維修程序、鄰近土地的利用規範、災害緩衝區域等等都有依循標準。我國卻沒有相關規範,讓事業單位鋪設,對市民沒有提供充足的防災教育及宣導,對第一線負責救災的消防單位也沒有提供化學災害的專業訓練。顯見,我國的石化制度及政策、石化管線配置方式、防災救災體系,都到了需要通盤檢討的時候。
其次,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周桂田教授表示,我們習慣在追求
經濟發展的框架下,忽略許多潛在的社會及健康風險,甚至有意的默許中央及地
方主管機關、企業主事者隱匿風險資訊,放棄我們維繫生命財產的相關資訊。周
教授說,這次管線爆炸事件,消防人員、里長、居民都未能倖免於難,事件發生
徵兆的前三個小時,並沒有緊急處置手段,不論是中央、地方政府,石化企業,台灣風險分析學會Taiwan Chapter of Society for Risk Analysis
2都沒有一套對於災難發生的預警原則,才導致災難的擴大。周桂田教授表示,這
次管線爆炸僅僅是人為疏失,就已經造成重大死傷及財產損失,臺灣天災頻繁,
從複合性災難的角度來看,日本當年 311 大地震引起的海嘯及後續難以收拾的核
災變,正足以做為我們的警惕,如果台灣發生複合性災難,災難的波及範圍將會
更大、更廣。人類歷史上重大的工業災害,多半是人為的管制疏失所引起,就像
這次高雄的事件,李長榮化工廠人員明知道管線壓力產生異常,卻要求繼續輸送
丙烯,這種人為操作上的疏失,在科技災害史上屢見不鮮,例如車諾比、311 核
災都摻雜人為疏失的成分在裡頭。周教授說,從目前世界各國追求的新資本主
義、企業社會責任的角度來看,企業賺取利益的同時,應該負起同比例的環境與
社會責任,否則就應該被世人所唾棄。而從此次事件觀察,長榮化工廠與中石化,
仍在爭辯管線維護及責任歸屬問題,明顯違逆企業社會責任的潮流。在責任歸屬
問題方面,從高科技災害常見的「複雜性系統事故」角度觀察,高雄市區底下錯
綜複雜交錯的管線,分屬不同事業單位,在缺乏統一管制及維護標準的情況之
下,事故一旦發生,責任歸屬將會高度複雜,讓引發災害的化工廠,有了推諉及
卸責的機會,災害事故地點經過大爆炸,也失去了第一線的直接證據。最後,周
桂田教授提出,我們必須徹底的檢討相關的管制與規範、災難預警原則,並建立
起足夠負擔高科技災害的救災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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