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營欣和公司,今天公告解散

統一編號7039007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欣和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25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70
代表人姓名林宗奭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32號5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088年08月09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103年03月04日








董監事資料(序號依據公司基本資料內容顯示)

序號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持有股份數
0001董事長林宗奭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4,999,000
0002董事黃士庭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4,999,000
0003董事張瑞芳昱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4,999,000
0004監察人陳國平裕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04


2009-09-04╱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彭華幹

被控掏空黨產案 劉家昌夫婦不起訴

 〔記者彭華幹台北報導〕藝人劉家昌、章家珍(甄珍)夫婦,被控於八十八年掏空國民黨營華夏公司投資款項,台北地檢署偵查認定劉家昌夫婦所為,主要是配合華夏公司要求,並未違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指出,華夏公司在八十八年投資劉家昌所成立的欣和公司六億餘元,這筆款項匯入指定帳戶後,劉家昌立刻以欣和公司名義,購買章家珍所屬家欣公司名下的一筆房地產。經鑑價後,這筆房地產僅價值二億餘元,劉家昌夫婦被控掏空華夏公司的投資款。

  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劉家昌、章家珍均未到案,承辦檢察官張介欽即於九十六年五月間發布通緝,兩人終於在今年三月間返台說明案情。

  劉家昌應訊時表示,華夏公司當時投資欣和公司六億餘元,條件是他必須買下華夏轉投資的博新多媒體,由於投資欣和公司沒有保障,華夏要求他將妻子及家欣公司名下房地產登記在欣和公司名下。整件事是華夏公司投資欣和公司的行為,他並未掏空款項。

  檢方傳喚前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主委劉泰英等人後,發現劉家昌的作為主要是配合華夏公司的要求,華夏公司及國民黨投管會也事先知悉,並簽請黨主席核可,認定劉家昌夫婦並未有任何背信犯行,因此將兩人不起訴處分。
所營事業資料
I601010  租賃業。
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J602010  演藝活動業
J305011  有聲出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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