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了解中華電信的股東, 前進股東大會!

蔡力行 行不行?不要把中華電信做小了!
終結派遣!拒絕酬庸!
徹查中華電信「葉世文」們!


    (本報訊)台灣最大的電信公司—中華電信將於明(24日),假板橋中華電信公司企業學院舉行股東大會。中華電信總公司設於台北市信義路,卻將每年股東大會安排在新北市板橋召開,明顯有逃避股東監督之嫌。過去董事及股東均建議在台北市信義路及仁愛路總公司召開,以利股東參與,至今依然故我,大公司,小格局,令人失望。

    由中華電信員工組成之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之前以員工股東身分向向紐約證交所檢舉中華電信公司,違反公司治理涉背信圖利,國民黨黨政不分,酬庸卸任官員民意代表。工會強烈批判中華電信公司(上市代號2412)經營高層等,背棄良善管理人責任,違反公司治理,為陳添枝、李紀珠棄守競業禁止!勞工董事竟然假借職權迫害員工
!董事、經理人對價自肥破壞升遷制度!
而權責受理單位中華電信人力資源處,官官相護。而且,公司高層基於工會獨立自主,勞資協商同意應取消補助工會經費,卻補助近千萬,光工會幹部差旅費一項,就補助360萬元。更離譜的是,公司在苛求各事業單位緊縮第一線員工加班費同時,竟然縱容工會幹部,另超支差旅費高達370萬以上,101年公差假超過500人次,102年竟有工會幹部出差超過200天,損失工作日超過一千日以上,變相收買工會,
致使工作紀律蕩然,間接影響壓榨第一線服務人員勞動條件,更直接侵害公司股東權益。蔡力行上任至今,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改善,讓工會與員工懷疑蔡力行到底行不行?工會幹部將於股東會上當面詢問蔡董事長,希望蔡董事長不要像以往董事長-官官相護,實問虛答,拿出美國紐約上市公司台積電執行長的態度與格局,讓我們刮目相看。

    工會理事長張緒中指出:中華電信公司涉嫌違反公司治理相關規定,及證券交易與刑法342條法背信罪,更未善盡公司善良管理人責任。工會呼籲中華電信公司股東及員工應強烈要求:政府及主管機關應正視中華電信公司違反公司治理案件中,其中所涉及黨政介入公司經營,交通部長在交通部要求中華電信公司處理子公司神腦案件,影響公司股價之內線交易疑慮,公開向社會大眾說明。

工會訴求:終止派遣,立即納編、直接僱用!

    中華電信公司藉由政府公權力累積六十年國家資源,與人民繳交之高額裝機費,中華電信公司的經營資源(超過2000億資本公積、土地房屋、固定網路設備)與董事會決策團隊成員任命,均由執政黨欽點。至今該公司仍以台灣為其主要市場,大量賺台灣人的錢,每年平均盈餘高達四、五百億新台幣,經數次減資尚有超過1600億資本公積,與每年高達700至800億現金;固定網路市佔率更高達97%,公司經常性工作卻以人力外包降低成本。
    去年度合併營收近2,300億元,每股純益超過五元的國內電信龍頭企業中華電信,將於6月24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預計將通過盈餘分配等重要政策,但這些亮麗數據背後,卻有一大部分建立在同樣大幅領先同業的濫用派遣勞動、剝削弱勢勞工的不名譽事實之上。為了終結派遣制度、爭取直接雇用;除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將擴大動員於24日前往股東常會『表達訴求』,同時由長年擔任中華電信派遣工作的資深派遣勞工;一一提出過去三年多來中華電信放任、甚至間接促使派遣公司不斷違反勞動法令剝削派遣勞工的具體事證;工會更於會中呼籲並號召全台超過三千名以上的中華電信派遣員工與其家庭,站出來前進股東大會,用行動表達要求直接雇用最強烈的訴求。

    雖然中華電信口口聲聲宣揚自詡為所謂的「幸福企業」,動輒高談企業社會責任,然而不堪的事實是,根據中華電信資料,中華電信其客服部門所雇用的派遣勞工比例高達近七成,遠高出台哥大(40%)與遠傳電信(10%)。單單客服單位所使用之委外派遣人員就高達2,700人,各地多個單位非正職員工的比例竟然超過八成以上,若再加上各地櫃檯服務人員,保守估計將超過三千人。中華電信公司報告不但證實其榮登台灣電信同業中最愛使(濫)用派遣工的所謂「幸福企業」。

    工會理事長張緒中強調,中華電信口口聲聲強調企業社會責任,無比諷刺的是,企業內成千上百;光高雄客服中心人數就超過兩百名以上的派遣員工,對他們及他們家庭而言,農曆年後又將面對不知雇主何在、未來何在的徬徨感。更何況,過去事實早已證明,這些派遣員工在中華電信內所從事的工作,均屬企業長期有所需求的『繼續性工作』,因此,中華電信蔡力行董事長有責任與義務,出面給這群為中華電信賣命多年的派遣員工一個明確的承諾。既然這些工作均屬於『繼續性工作』,工會強烈要求,中華電信立即停止再透過假派遣的方式規避雇主責任,即刻將派遣員工全數納編、直接聘用!

股東向紐約證交所檢舉中華電信違反公司治理涉背信圖利
一、      國民黨酬庸卸任官員,獨立董事解除競業禁止。
     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CHT
2412)在董事會提案通過交通部官股推薦陳添枝(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紀珠(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分別擔任獨立董事及董事,並解除「競業禁止」規定,且於102年6月股東常會,在現場許多股東質疑反對下,官股以股權集中優勢強行通過決議。為何不責成上述人選放棄擔任同業獨立董事,或另覓人選,卻為兩人解除競業禁止,且李紀珠於兩個月後,由國民黨改派任為台灣金控公司董事長,明顯以政黨力量酬庸卸任官員,嚴重破壞公司治理制度。(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4條
(不圖取私人利益)董事、經理人及員工,有義務維護本公司之合法利益,非經本公司同意者,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公司之財產、資訊或其職位以獲取私人利益。除事前取得本公司人力資源單位書面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競業之行為。)

二、      國民黨黨政不分,中華電信成為國民黨「退輔會」。
國民黨2008年執政後,無視中華電信公司已為美國及台灣上市公司,除陸續酬庸卸任官員、民意代表擔任轉投資公司董事長,如賴峰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考選部部長)、朱鳳芝(前立法委員)、呂國華(前宜蘭縣長)、馮定國(前立法委員)等等,更在立法委員蔡正元公布交通部長葉匡時於102年7月在交通部,在現任神腦公司總經理林保雍(與國民黨中常委暨神腦公司監察人江碩平關係密切)要求下,召集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等主管,並「建議」中華電信公司買下林保雍持有之神腦公司股票,引發台灣媒體廣泛報導。蓋中華電信公司為神腦公司最大股東,派任過半董事,現任董事長為賴峰偉,且依照林保雍在電視上表示,該公司監察人國民黨中常委江碩平,也算是中華電信公司推派。此案凸顯國民黨黨政不分,嚴重違反公司治理制度、並有涉及內線交易之嫌。本案對中華電信公司及神腦公司造成嚴重傷害,至今,擁有過半董事及董事長賴峰偉,毫無公開作為。(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2條
(誠實及道德)、第7條 (以完整、公平、正確、及時、易解之方式,揭露本公司資訊)、第11條 (禁止內線交易)、第12條
(不貪腐、不賄賂)、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

三、      中華電信高階主管背信自肥,圖退職後利益。
中華電信公司前董事長呂學錦任內,董事會提案通過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以上主管,退休後由公司聘任擔任顧問,續領在職薪資三分之一,涉有背信自肥之嫌,影響股東權益。更於103年初,鴻海集團郭台銘宣布,延攬前董事長呂學錦擔任該集團4G重要幹部,引發中華電信公司同仁強烈不滿。前有前執行副總張豐雄任職內投靠威寶電信;更早2000年固網開放,中華電信公司北、中、南首長多人投效民間固網業者。高階主管表裡不一,公司營業秘密蕩然無存。從過去案例,高階主管退職後競相投效競爭對手,儼然已成為企業文化的一部份。不禁讓人擔心懷疑,多少中華電信公司高階主管,特別是即將屆齡退休主管,利用現有職務圖未來退職後之利益,公司毫無營業秘密可言,更嚴重影響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危及公司未來的經營,造成投資人的損失。(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2條
(誠實及道德)、第4條 (不圖取私人利益))

四、      董事、經理人自肥,勞工董事利用職權迫害勞工。
     官派勞工董事蔡石朋利用職權公報私仇,要求中華電信公司南區分公司總經理,將與其理念不合,任職於嘉義營運處行銷科優秀主管王德順調職外縣市,明顯利用董事職權打壓異己,迫害員工;且南區分公司及嘉義營運處主管,違反公司升遷制度與常規,因人設職。在勞工董事蔡石朋多數時間不在的營業處所,為渠增設管理師職缺(320),且在毫不避諱的囂張心態下,當日陳報職缺,當日便提報蔡石朋人事升遷並通過,明顯涉及董事與相關主管之對價關係。相關事證資料,經中華電信公司南區分公司勞資會議決議,由主管部門已約談相關人員及調閱相關升遷事證可稽。上述行為違反公司治理行為準則至為明確。(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2條
(誠實及道德)、第5條 (關懷員工)、第4條
(不圖取私人利益)董事、經理人及員工,有義務維護本公司之合法利益,非經本公司同意者,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公司之財產、資訊或其職位以獲取私人利益。第12條
(不貪腐、不賄賂)、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第一項第三款。)

五、      中華電信公司圖利工會幹部,違反公司治理行為準則。
     中華電信公司史無前例縱容中華電信工會,在工會第五屆任期屆滿後(101年3月2日止),共召四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無論代表或非代表全數給予公假川旅費),且每次會議參加人數超過百人,其人力成本更是驚人。讓工會於該期間內,進行修改工會章程補正及對不同派系幹部的停權、調整分會組織整肅異己。甚至,資方依勞資協商應於100年取消工會差旅費等補助,不僅未取消補助,每年給予360萬元補助,而就在工會第五屆任期結束後,工會當權派進行整肅異己期間,101年更超支370萬元以上,光差旅費一項總數高達近800萬元;間接造成公司超過千日以上人事成本損失,不僅破壞公司工作紀律,而且變相暗助工會派系鬥爭。更令人難以置信是,非理事長工會幹部,一年出差竟高達200天以上,光領取之差旅費高達二、三十萬元新台幣,相當一位派遣勞工一年薪資。上述事實,再再證明中華電信公司已違反誠實信用、正派經營原則,公司治理行為準則形同虛設,嚴重影響公司經營及股東權益,應追究相關主管責任,必要時,依背信圖利罪函送司法機關偵辦。(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2條
(誠實及道德)、第12條 (不貪腐、不賄賂)、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第一項第三款:三、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致公司遭受損害達新臺幣五百萬元。)

    張緒中理事長最後呼籲:蔡力行董事長拿出台積電執行長的格局與氣魄,學習張忠謀董事長「誠信」經營哲學,終止派遣,直接雇用,改革從上而下,善待基層,讓中華電信公司成為一個真正有故事、有溫度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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