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告江宜樺殺人未遂
要求江親自開庭
(本報訊)針對今年324警方於太陽花學運違法攻擊學生, 甚至蓄意攻擊立委周倪安破壞憲政體制一事, 周倪安已提起刑事自訴,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嫌殺人未遂」 。此案將於六月卅日上午11:00開庭, 周倪安委員要求江宜樺親自出庭,和她對簿公堂,以示負責。否則, 應即辭職下台。
324事件之後,警政署長王卓鈞於3月26日在立法院承諾「五天 內交出攻擊立委的兇手」。 行政院長江宜樺更在周倪安委員數度質詢時,皆為此事深表遺憾。然 而,迄今近百日沒有找到任何兇手、毫無真相調查報告、 更沒有一個人為此事件負責。因此, 立委周倪安已對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 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 以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和當日現場指揮官等提起「涉嫌殺人未遂」 」自訴,並將於六月卅日上午十一點於北院刑事第五法庭開庭, 案號為一零三年度審自字第十號。
周倪安立委的委任律師高涌誠說:「任何人攻擊他人的頭部, 在法律上都可以認為是『未必故意殺人』, 因為頭部是最脆弱的部位,也是容易致死的部位。 因此最高法院會對攻擊他人頭部判以『殺人未遂』, 因此我們控告內政部長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是於法有據。」「 既然有這個膽做這個事,就要有膽接受司法的制裁。」 高涌誠律師邊說邊拿出寫著江宜樺的通緝犯看板,呼籲他到案說明。 高涌誠律師認為第一線的警察有其責任,「如今非但沒罪, 反而有功。這樣,警察們在面對抗議群眾時,當然是奮勇前進。」
面對一再重複的警察暴力事件,周倪安委員憤慨地說:「 從警政署承諾5天交出兇手到現在,整個事件已近百日, 到如今都沒有接到內政部和警政署的正式回應。 今天又有高雄的學生因為抗議張志軍來台而被警察摔打,滿身是血, 究竟是誰下令讓警察對手無寸鐵的人民做出這樣的舉動?警察是保護 人民的,現在卻對民眾下毒手。在此呼籲江宜樺出庭說明, 否則就辭職下台。」
周倪安委員舉出在〈日內瓦公約〉等國際法規範中有明文規定, 即使在戰爭中攻擊已放下武器的敵人,都屬違法。〈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規定「警察執法應採必要限度之適當方法」 ,第四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並應告知事由」,〈警械使用條例〉也有相關規範。為何, 警察會攻擊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國會議員,甚至蓄意攻擊頭部? 攻擊國會議員係破壞「憲政體制」行為, 警方查不出攻擊立委與民眾的兇手,更是對全國人民的再次踐踏。 對此,周倪安不僅提出告訴,更提出如下幾點聲明:
面對一再重複周倪安以
1.本人周倪安將親自出庭控告江宜樺等人「涉嫌殺人未遂」」的自 訴案,呼籲江宜樺也親自出庭面對司法。否則,必須因違憲下台, 向社會大眾道歉,以示負責。
2.警政署長王卓鈞原本答應五天內交出兇手,迄今毫無下文, 本人予以嚴正譴責。 王卓鈞無能交出蓄意攻擊國會議員的警察係行政權踐踏司法權。 本人要求其知恥、負責,即刻下台。
3.本人呼籲相關員警出面自首, 更呼籲警察同仁基於道德勇氣舉發施暴的同儕, 維護警方名譽與尊嚴。
4.本人向警方提告係為維護憲政體制,敦促警方知法守法。 本人在立委任內亦將全力監督警方法治教育, 監督行政部門知法守法。
5.本人嚴正呼籲,值此中國特使張志軍來台之際, 警方勿再次充當中國侵略者的打手,踐踏人民示威、 抗議等意見表達的自由。尤其是第一線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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