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那麼些人只享權利不願盡義務-------胡宗駒
中華民國 103年年底將舉辦九合一選舉,其中台北市長選舉估計就需要二萬名投開票所選務人員;據新聞報導說,由於公教人員對選務工作興趣缺缺,而市選委會又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至少一半管理員必須是公教人員,各區公所除了在市內 "搶人" 之外,還想辦法到外地 "挖角"。
這個現象其實也反映在台灣現今士農工商兵各個行業,乃至教師、學生,不論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幾乎每一個人都很注重自己的權益、自由,但卻好像都忘了應該與權益並存的責任或義務。
所謂士指的就是公教人員,在膚淺的瞭解中,公教人員享有公俸,受到法律保障,其實也有相對的責任與義務,所以在記憶中,以前台灣各類選舉的投開票所人員似乎都是由中小學老師擔任,猜想政府那時的考慮是中小學教師平日教授公民課程,比較瞭解民主政治的重要意義與選舉流程,同時,中小學教師也是社會結構的支柱,有責任幫助政府做好民選公職人員這件大事。
不能理解為何時至今日竟然沒有公教人員願意擔任選舉投開票所服務人員? 據瞭解,公教人員擔任投開票所服務人員不僅可獲額外現金津貼,也可補休投票假,並不吃虧,連一般民眾都搶著要幹,何以竟然乏人問津? 難道說是現今公教人員比以前的公教人員生活富裕,不希罕那點津貼了嗎? 難道現今的公教人員只享有法定的保障與俸祿,不再有任何責任與義務了嗎 ?
儘管想不通這是什麼道理,但看到假農民在立委諸公的偽善作為之下,可以領 "老農津貼",而那些放下高學歷、高職位,返鄉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專心為台灣農民開拓前途的那些青年人卻連什麼保險都沒有,就有了一點領悟。
再看看工商界,大財團、大企業享有政府給予的租稅優惠、輔導、協助開發市場,吃飽賺足,巨商豪賈住帝寶、開名車、到國外度假,甚至擁有私人噴射機,錢太多實在沒地方花,可以包養情婦,到澳門一擲千金,可就是不肯為振興台灣經濟多出一分力量,或為替企業賣命的員工加一點薪水。
所謂民意代表,從立法委員到鄉鎮公所代表,無非是一群什麼都不會的政客,他們想盡辦法、說盡好話騙選票,混進議場之後,領高薪、享禮遇,卻既不專心立法、修法,又不積極監督政府,為全民謀求福祉,一天到晚只想為繼續連任 "服務選民" 或為企業 "護航",以換取回饋利益,於是關說司法、庇護違法,無所不為。
最近立法院三讀通過了立法,要求政府發還保釋金時,必須加上利息,提案立委的理由是許多被拘押嫌犯所繳保釋金多半是借來的,這簡直是睜眼說瞎話,那些以巨額保釋金暫免牢獄之災的人幾乎都是在很短時間內,由家人搬來大筆現金,將來發還時,還得用納稅人繳的公帑上利息,說得過去嗎? 就算不是那些貪官污吏、民代或其他有辦法的人,需要憑保釋金交保的多半不會是什麼好人,立委還替他們爭取保釋金的利息,難道不是助紂為虐嗎 ?
前些日子,還有立委提案,要求為那些罵人 "X 你娘"的人免除毀謗罪,理由是那是 "口頭禪"、 "習慣語言",不但沒有惡意,有時還有親切的意味,這簡直就是胡說八道,好端端的人,怎有可能一天到晚把那三字經掛在嘴上 ? 20多年前,紐約有一位先生專門在僑報上撰文批判台獨,結果台獨人士在公開場合罵他 "四腳仔",這位先生一狀告上法庭,開庭時,被告辯稱,罵別人 "四腳仔" 固然意指對方是狗,但美國人不總是把狗當作人類最好的朋友嗎 ? 所以,說別人是狗當然沒有惡意。
談到軍人那真是要讓人不知該怎麼說了,從前父母或老師從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教他們 "文官不貪錢,武將不怕死" ,但時至現今,新兵入伍體檢時看到血,居然會昏倒在地,天氣稍稍熱一點,就不能出操,在軍營裡到處都得講人權,卻沒人強調當兵是為了保家衛國,必須接受嚴格的訓練,在戰場上才能奮勇殺敵;踏進部隊或軍事機關後,別的沒學會,先弄清楚怎麼摸魚,怎麼弄好處,還能打什麼仗?
學生更好玩了,上學是應付、混文憑而已,部分學生在野心政客操控下,帶頭搞什麼社會運動、公民運動,占領立法院、行政院,企圖逼迫國家領導人向他們低頭,聽從他們主張的改革,順應他們自以為是的要求,接受他們幼稚的價值觀及對公共事務的抉擇,甚至改變國家發展方向,而少數當老師的人竟也跟在他們後面走上街頭,搞類似紅衛兵的運動,反對黨的政客則跟隨著他們揮動拳頭,疾聲嘶喊,為他們認知的意識,破壞整個社會的安寧和秩序,讓多數無辜民眾的人權與利益受到侵害。
從唸小學起,幾乎每一個人都受過公民教育,理應充分瞭解國家、社會的的每一個成員都應享有公平的權利,也有應盡的社會責任,每一個人享受法治社會維護的自由與人權,首先考慮到的就是不能侵犯別人的自由與人權,可是現今在台灣,可以要求享有充分電力,卻不管電力能從那裡來,每天製造大量垃圾,卻不准把垃圾處理廠設在自家附近。
由這些事情推想,就很容易明白為何台北市各區公所找不到足夠的公教人員擔任年底選舉各投開票所的選務工作人員了。
這個現象其實也反映在台灣現今士農工商兵各個行業,乃至教師、學生,不論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幾乎每一個人都很注重自己的權益、自由,但卻好像都忘了應該與權益並存的責任或義務。
所謂士指的就是公教人員,在膚淺的瞭解中,公教人員享有公俸,受到法律保障,其實也有相對的責任與義務,所以在記憶中,以前台灣各類選舉的投開票所人員似乎都是由中小學老師擔任,猜想政府那時的考慮是中小學教師平日教授公民課程,比較瞭解民主政治的重要意義與選舉流程,同時,中小學教師也是社會結構的支柱,有責任幫助政府做好民選公職人員這件大事。
不能理解為何時至今日竟然沒有公教人員願意擔任選舉投開票所服務人員? 據瞭解,公教人員擔任投開票所服務人員不僅可獲額外現金津貼,也可補休投票假,並不吃虧,連一般民眾都搶著要幹,何以竟然乏人問津? 難道說是現今公教人員比以前的公教人員生活富裕,不希罕那點津貼了嗎? 難道現今的公教人員只享有法定的保障與俸祿,不再有任何責任與義務了嗎 ?
儘管想不通這是什麼道理,但看到假農民在立委諸公的偽善作為之下,可以領 "老農津貼",而那些放下高學歷、高職位,返鄉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專心為台灣農民開拓前途的那些青年人卻連什麼保險都沒有,就有了一點領悟。
再看看工商界,大財團、大企業享有政府給予的租稅優惠、輔導、協助開發市場,吃飽賺足,巨商豪賈住帝寶、開名車、到國外度假,甚至擁有私人噴射機,錢太多實在沒地方花,可以包養情婦,到澳門一擲千金,可就是不肯為振興台灣經濟多出一分力量,或為替企業賣命的員工加一點薪水。
所謂民意代表,從立法委員到鄉鎮公所代表,無非是一群什麼都不會的政客,他們想盡辦法、說盡好話騙選票,混進議場之後,領高薪、享禮遇,卻既不專心立法、修法,又不積極監督政府,為全民謀求福祉,一天到晚只想為繼續連任 "服務選民" 或為企業 "護航",以換取回饋利益,於是關說司法、庇護違法,無所不為。
最近立法院三讀通過了立法,要求政府發還保釋金時,必須加上利息,提案立委的理由是許多被拘押嫌犯所繳保釋金多半是借來的,這簡直是睜眼說瞎話,那些以巨額保釋金暫免牢獄之災的人幾乎都是在很短時間內,由家人搬來大筆現金,將來發還時,還得用納稅人繳的公帑上利息,說得過去嗎? 就算不是那些貪官污吏、民代或其他有辦法的人,需要憑保釋金交保的多半不會是什麼好人,立委還替他們爭取保釋金的利息,難道不是助紂為虐嗎 ?
前些日子,還有立委提案,要求為那些罵人 "X 你娘"的人免除毀謗罪,理由是那是 "口頭禪"、 "習慣語言",不但沒有惡意,有時還有親切的意味,這簡直就是胡說八道,好端端的人,怎有可能一天到晚把那三字經掛在嘴上 ? 20多年前,紐約有一位先生專門在僑報上撰文批判台獨,結果台獨人士在公開場合罵他 "四腳仔",這位先生一狀告上法庭,開庭時,被告辯稱,罵別人 "四腳仔" 固然意指對方是狗,但美國人不總是把狗當作人類最好的朋友嗎 ? 所以,說別人是狗當然沒有惡意。
談到軍人那真是要讓人不知該怎麼說了,從前父母或老師從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教他們 "文官不貪錢,武將不怕死" ,但時至現今,新兵入伍體檢時看到血,居然會昏倒在地,天氣稍稍熱一點,就不能出操,在軍營裡到處都得講人權,卻沒人強調當兵是為了保家衛國,必須接受嚴格的訓練,在戰場上才能奮勇殺敵;踏進部隊或軍事機關後,別的沒學會,先弄清楚怎麼摸魚,怎麼弄好處,還能打什麼仗?
學生更好玩了,上學是應付、混文憑而已,部分學生在野心政客操控下,帶頭搞什麼社會運動、公民運動,占領立法院、行政院,企圖逼迫國家領導人向他們低頭,聽從他們主張的改革,順應他們自以為是的要求,接受他們幼稚的價值觀及對公共事務的抉擇,甚至改變國家發展方向,而少數當老師的人竟也跟在他們後面走上街頭,搞類似紅衛兵的運動,反對黨的政客則跟隨著他們揮動拳頭,疾聲嘶喊,為他們認知的意識,破壞整個社會的安寧和秩序,讓多數無辜民眾的人權與利益受到侵害。
從唸小學起,幾乎每一個人都受過公民教育,理應充分瞭解國家、社會的的每一個成員都應享有公平的權利,也有應盡的社會責任,每一個人享受法治社會維護的自由與人權,首先考慮到的就是不能侵犯別人的自由與人權,可是現今在台灣,可以要求享有充分電力,卻不管電力能從那裡來,每天製造大量垃圾,卻不准把垃圾處理廠設在自家附近。
由這些事情推想,就很容易明白為何台北市各區公所找不到足夠的公教人員擔任年底選舉各投開票所的選務工作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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