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停止司法追殺太陽花學運



 
(本報訊)「太陽花學運」將於明日退場,隨之而來的是檢警蒐證究責,司法壓力排山倒海而來。北社、台灣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青社、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台灣之友會等社團召開記者會,強烈要求立即停止司法追殺太陽花學運,讓學運和平開始、和平落幕。出席者包括台灣社社長張炎憲、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台灣中社秘書長董建宏、台灣東社(台東)創社社長余文儀、台灣東社(花蓮)副社長吳建銘、台灣客社秘書長徐國昌、台灣青社社長黃帝穎律師、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理事長林秋華、台灣之友會執行長蔡淑美、台灣北社副社長黃淑純、台灣北社法政組召集人陳達成、田媽媽等。

台灣社等公民團體認為,青年關心國事,起而行動,無所畏懼的挑戰不合理體制,實為國家之幸、社會之福,更是世代交替,往更美好台灣發展過程中,民主深化與社會集體學習的具體表現。這些日子以來,台灣社、北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青社、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台灣之友會,愛護、疼惜、聆聽、陪伴這些愛國、和平、非暴力的勇敢青年,共同寫下歷史的新頁。未來,我們也將繼續作為學運的後盾,拉長戰線,轉守為攻。台灣社等團體發表三點聲明:

一、  佔領立法院行動是抵抗權的行使,學生無罪
「抵抗權」是指,人民對於統治者以不正的法律侵害、壓制其人權時,有反抗的權利。當中國國民黨立委張慶忠為貫徹馬英九意志,以30秒強將「黑箱服貿」偷渡送院會存查,台灣民主憲政陷入空前危機。此時,學生挺身而出,衝進國會、佔領議場,並於330號召50萬黑潮上街。學生為了排除非法,並無其他可預見之有效法律救濟手段,可資利用,運用抵抗權作為保持或回復法秩序之最後手段。若沒有「太陽花學運」,黑箱服貿恐怕已經闖關成功。

二、  立即停止司法追殺太陽花學運
昨日,法務部長羅瑩雪首度公開評論學運,措辭相當強硬,表示未來一定嚴辦到底,無非是想為馬、江要回點面子,自甘淪為政治打手。然而,立法院基於捍衛國會自主與權力分立的憲法義務,如不主動移送檢方處理,檢方就沒有管轄權,這不僅是告訴乃論的適用問題,更是權力分立原則下,行政權無權涉入國會事務而衍伸的管轄權問題。我們呼籲王金平院長應該發揮智慧,審慎處理。

三、  修復立法院,馬英九兌現承諾「捐半薪」就能支應,不得對學生求償
馬英九在2008年2月24日總統大選辯論會上,公開答覆若達不到六三三目標,是否願捐出總統任期一半的薪水之提問時表示「捐款沒問題」。然而,2011年10月3日馬英九在「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記者會中,也承認六三三跳票。30秒通過服貿的違法亂紀,引爆反服貿的學運風潮,在國會被佔領後,馬英九仍以強硬姿態要求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服貿協議,毫無悔意、歉意。馬英九是這次黑箱服貿的歷史罪人,我們呼籲馬英九立即兌現承諾「捐半薪」謝罪,就能支應立法院議場維修經費,不得對學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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