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師不敢接受評量,玩假的,學生幹嘛要考試?
教師評鑑入法綁考績 家長號召422包圍教育部!
(本報訊)「教師評鑑推動聯盟」選擇在422國際地球日, 發動改善臺灣教育環境的行動!今天(22日)上午11時包圍 教育部,訴求「保護好老師,考核要落實,要求評鑑綁考績」。 同時,修法也應明列教評會以及考核會要重組,增加家長代表比例, 「七朵花事件」就是代表性事件, 這些不適任或是不認真的老師在媒體爆料前,師師相護, 年年考核都是甲等。
《親子天下》雜誌2010、2012年進行縣市教育力調查結果, 歸納影響縣市教育力的關鍵,不只是預算和資源,而是教師,21萬 中小學教師需要評鑑,教師成績考核時, 各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的成員完全沒有家長, 全數都是教師和校內行政人員,衍生教師吃大鍋飯,缺乏競爭力,可 以肯定教師如沒有評鑑的壓力,想要提升整體的教育品質, 十分困難。
教師評鑑推動聯盟共有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 臺灣赤子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全國教育團體組成, 成員絕大多數都是家長。本聯盟指出,我們的期望很卑微, 希望透過教師評鑑入法,並落實教師考核,以淘汰掉「濫竽充數」 的教師。不過,教育部提送的版本:服務未滿四年的老師, 二年評鑑一次,其餘老師每四年評鑑一次。四年才一次, 但是教育部的版本卻還主張評鑑結果「不作為教師成績考核、 續聘與否之依據。」
簡單來說,每四年才一次的教師評鑑,評出來的結果, 如果教師專業不足,敬業態度不佳,進修時數太低、家長密集投訴、 學生學習成效落後……仍然考績甲等,並晉級加薪領獎金。
如果立院本會期通過這樣的法案, 不認真的教師更可有恃無恐的「擺爛」下去,再怎麼混都可以考績「 年年甲等」,退休之後還可以讓國家養他一輩子,國家的錢, 就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全民怎能容忍下去!
教改20年來,讓公立中小學教師待遇,越來越好。 課稅再讓導師費提高至每月3,000元。例如,國小教師一個禮拜 16節課,每節40分鐘,一週640分鐘的授課時數, 平均一天大約120分鐘;寒暑假二個月又三星期不上班照領薪水, 難道這樣的授課條件,還不夠優渥?
更重要的是,公立學校老師可以因組工會而擁有雙重身分, 我們絕對 尊重勞工,但是現實的情形是: 公立學校老師可以因其公務員的身分,享有比勞工多一倍起薪, 並擁有各樣完整公務員福利與保障, 又可藉由教師工會透過團體協商大開條件, 連維護學生安全的交通導護、假日帶學生比賽、 假日參加教育新政策的研習……等,一律以「與教學無關」 而拒絕或要求協商。這種【權利兩邊要,考核都甲等】的特權身分, 怎能讓人接受。
我們看到的「現況」是,公立學校教師主張具有專業人員的「 自由與自主」,卻反對專業人員必須接受評鑑的事實。醫生看不好我 的病,我可以「隨時」換醫生看,學生對老師的教學品質不滿意, 能夠換老師嗎?
同樣在公立中小學校園現場服務的護理師與營養師,六年內要有18 0小時的進修時數,都是「公餘」、「自費」,才能夠「換證」 繼續執業。老師呢?沒有進修時數最低規定、更沒有換證的壓力, 說得過去嗎?
教師有公務人員的保障和福利,卻不須簽到退、 寒暑假不上班還可薪水照領,還可以「特殊勞工選老闆」、「 特殊勞工選同事」、「考核由特殊勞工們自己決定」, 對照公務體系,層層管考,而公立學校教師打著「專業自主」 的旗子,誰能管?羨煞多少公務員!
我們看到的是:臺灣的公立學校教師想囊括「專業人員、公務人員、 勞工」的所有「好處」,卻不想受到「規範」。
當年410教改運動就主張提升教育品質,等了20年, 好不容易有教師評鑑可以參考,教育部還送出如此修法版本, 身為家長的你,認同嗎?
教育應以「學生為中心」,而非將「教師的權利」擺第一, 教師評鑑推動聯盟重申,「教師評鑑入法綁考績」的5項主張:
1. 任何領國家薪水的人,都應該受到公務人員的規範,老師也不例 外。
2.教師評鑑結果,應作為教師成績考核、或續聘與否之依據。
3.調整教評會以及考績會中教師與各方代表比例, 增加家長代表比例,避免某一方代表擁有過半數的比例, 避免特定團體能阻絕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
4.透過評鑑才能處理「不認真」和「不適任」的教師, 讓認真優秀的代理和鐘點老師,有成為正式老師的機會。
5.全國家長將啟動反輔選運動,淘汰不支持孩子立場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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