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更換橡膠警棍,杜絕國家暴力!
(本報訊)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周倪安,鑒於目前警察人員配備之警棍材質堅硬,在疏導或強制驅離過程中極易造成民眾不必要的傷害,於昨日內政委員會中提案要求警政署在兩周內提出「警棍全面替換膠質或其他軟性材質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 周倪安表示,台灣為民主法治國家,人民有權自由表達意見與集會遊行,即使在集會遊行中有疏導或驅離之必要,政府應以不傷害為原則。周倪安引述《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警械使用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之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或使用警械,應以最小傷害為原則。又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二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之警棍目的為指揮交通、疏導民眾及戒備意外,其主要目的並非作為攻擊武器之用。然在行政院驅離事件中,警棍卻成為攻擊民眾之武器,完全踰越警械之使用規範,警政署應加強警察人員之法治與人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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