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局對「裝扮玩具」,查出一些問題


(本報訊)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使用萬聖節裝扮玩具之安全及維護兒童健康,於萬聖節前夕赴北部賣場及玩具專賣店等通路隨機購買共45件「裝扮玩具」進行檢測檢驗結果2件不符合「物理性」檢驗項目規定,10件不符合「塑化劑含量」規定,16件不符合「中文標示」規定;其他「耐燃性」、「重金屬含量」、「電驅動測試」品質檢測項目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本次裝扮玩具係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等系列國家標準檢驗「物理性」、「耐燃性」、「重金屬含量(包括鉛、鎘、汞、鉻、砷、硒、銻、鋇含量)」、「8種塑化劑含量(DMPDEPDEHPDBPBBPDINPDIDPDNOP)」、「電驅動測試」之品質項目及「中文標示」,並檢查是否貼附「商品安全標章」。檢驗結果「耐燃性」、「重金屬含量」及「電驅動測試」檢測部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但2件產品經「物理性」檢測後發現具有小物件、危害邊緣及危害尖端;10件產品「塑化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容許量0.1﹪規定;16件產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批號不符合現行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未標示適用年齡、適用年齡標示錯誤及無製造商統一編號。
玩具中之小物件可能造成幼童不慎吞食,致釀成窒息危險,而危害尖端及危害邊緣可能造成穿刺傷或割傷意外,另「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屬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可能干擾破壞兒童原有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會使男性雌性化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
標準檢驗局表示,玩具商品為公告應施檢驗品目,廠商進口或國內生產該商品於進入市場前須執行強制檢驗外,另對於流入市場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該類商品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本次檢測結果不合格之商品,即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市場監督處理要點」等規定辦理。
針對本次品質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之玩具商品,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倘「中文標示」未依規定標示完整者,業者應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兒童安全,標準檢驗局提醒家長於選購玩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認明有貼附「商品安全標章」之商品再行購買。
(2)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3)選擇適合年齡之玩具供幼童玩耍使用,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4)勿讓嬰幼兒將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以免攝入「塑化劑」或「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危害兒童健康。
(5)教導孩童養成常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
(6)時常檢查玩具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及其小物件(如磁鐵、鈕扣等)是否易鬆脫,以防兒童誤吞
(7)檢查玩具本體有無銳邊,確保玩耍時不被割傷。
(8)           注意玩具附件之提繩、電線不可過長,以免小朋友使用錯誤時發生繞頸危險。
(9)           注意玩具電池部分有無正負極標示,並應避免混用不同廠牌、材質的電池,防止過熱發燙引發危險。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玩具等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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