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馬應放棄年終並說明黨職併公職
(本報訊)立法委員姚文智今日偕同陳其邁、 李俊毅等兩位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 要求馬英九須遵守先前承諾捐出薪水,並為自己的無能執政負責, 體會人民痛苦,放棄領取今年1.5個月的年終獎金。此外, 也應比照前副總統呂秀蓮,公開宣示在卸任後,自動放棄領取8年合 計高達300萬的年終慰問金。
姚文智委員指出,如今行政部門已表示要通盤檢討勞工與軍公教, 退休後所得待遇差距過大的問題, 而其中應將黨職併公職的問題一併納入討論。姚文智委員說, 過去民進黨曾分別在立法院第六及第七會期,提出「 公教人員退職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理條例草案」的修法提案達 26及30次,希望能終結黨職併公職的不公平問題, 並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但卻都遭國民黨封殺。姚文智呼籲, 此問題不應再拖,而國民黨應尊重民意,盡速配合完成修法。
另外,姚文智委員強調,除上述事項外, 馬英九更應該向人民清楚交代自己過去黨職併公職, 溢領退休金的問題。他指出,馬英九正式公務員年資只有19年, 縱使再加上兵役2年,與最初回國時期,尚未通過公務員考試, 就在總統府任職的那3年黑官,最多也只有24年。此外,馬英九在 2006年辦理退休時才56歲,並不符合當時公務員75退休制度 規範,因此,按法不得辦理月退。
問題是,前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曾在去年坦承, 馬英九在2006年辦理退休後,到2008年5月就任總統這段期 間,曾支領過18%優惠存款利息約30萬,而其優惠存款額度約為 150萬。換言之,按馬英九年資計算, 若馬英九確實依法辦理一次退休,他的優惠存款額度應遠高於150 萬。故此,馬英九當初必定以月退方式辦理退休, 因此也才受限於月退俸及每月18%優惠存款利息所得不得高於所得 替代率100%之限制,進而影響其優惠存款額度。
換言之,馬英九當時申報退休年資必然摻入黨職, 兩者合計才可能高於25年,並辦理月退。而據查,馬英九曾在19 84年至1987年間,擔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 前後共計三年。對此,姚文智委員要求,馬英九應面對質疑, 公開說明,第一,當初是否辦理月退。第二, 為何資格不符卻還可以辦理月退。第三,是否以黨職併公職,來湊滿 25年資,並依此辦理月退。
姚文智委員總結表示,馬英九以黨職併公職,若以領取20年月退計 算,共將溢領高達3468萬的退休金,情節重大,對此, 馬英九有義務坦承向國人說明。
馬英九退休年資計算方式
1. 不計黨職併公職3年,共24年(已包含2年兵役,3年黑官漂白) ,未滿25年。馬英九在2006年辦理退休,按當時75制退休規 範,僅能辦理一次退。
總計一次將可請領
24(年) X 1.5(每任職一年給予1.5個基數) X 37萬(台北市長本俸18.5萬,基數等於本俸2倍) = 1332萬。
2. 計入黨職併公職3年後,共計可達27年,滿25年,得辦理月退。
每個月將可領
27(年) X 2%(每任職一年給予基數2%) X 37萬(台北市長本俸18.5萬,基數等於本俸2倍) = 20萬。
一年可領240萬。
二十年可領4800萬。
3. 若以領20年計算,兩者差距為4800-1332 = 34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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