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孋輝:演唱會噪音,究竟如何罰?
(台北訊)陳孋輝議員10月20日書面質詢指出「小巨蛋舉辦演唱會, 導致附近住家搖晃、震動,民眾投訴1999, 卻獲針對低頻噪音產生之共振效應,目前無法可管之回應」。 10月21日見報後,赫然發現環保局改口表示「 噪音管制法可規範此類噪音,超過管制分貝可開罰至少3000元」 ,陳議員旋即去電衛生稽查大隊王大鈞大隊長, 王大隊長斬釘截鐵表示「無法可管」!
究竟有沒有法可管,很難釐清嗎?為何環保局見民眾說一套, 見媒體說另一套?前後不一,毫無專業可言!依此標準看來, 環保局張冠李戴情形嚴重,搞不好誤開罰單一堆,該罰的未罰, 不該罰的民眾傻傻未申訴繳錢了事。
陳孋輝議員強調,民眾投訴1999,以噪音案件為最大宗, 噪音擾民令人抓狂的案件層出不窮,環保局對法令的嫻熟度, 應以最高標準對待,爰此,陳孋輝議員要求, 環保局應對同仁定期教育訓練,並模擬各種情況進行測試, 讓市民有一免於受擾的生活環境。
究竟有沒有法可管,很難釐清嗎?為何環保局見民眾說一套,
陳孋輝議員強調,民眾投訴1999,以噪音案件為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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