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交通車一國兩制!
國小可『租』,幼兒園一定要『買』?
貧富差好大!三成私立幼兒園有校車,公立半輛都沒有!
(台北訊)吳思瑤今日和北投偏遠山區的家長(陽明山湖田國小)一同召開記者 會表示,今年6月中央「幼照法」通過, 其中嚴格規範幼兒園孩童需乘坐合格之專用交通車,且需要『自購』 ,但國小及補習班卻可以『租賃』為之,法令規範一國兩制, 且過於嚴苛。吳思瑤議員調查全北市149家公立幼兒園發現, 居然沒有半家提供交通車服務,孩童只能依靠家長自行接送, 反觀私校卻有3成以上提供交通車服務,明顯一市兩制!此外, 目前有11所偏遠地區的國小租用交通車接送國小學生上下學, 但這些國小的附設幼兒園卻沒錢購置交通車,發生「 兄姊有交通車可坐,弟妹卻走路回家」或「兄姊坐交通車, 父母要再跑一趟去接弟妹」的怪誕現象,不只家長不便, 孩子更欠缺安全保障。吳思瑤批評,幼托整合政策今年上路, 郝市府投入18億擴充相關軟硬體教學設備, 卻獨獨對於交通車的需求視而不見。吳思瑤要求政府預算該花則花, 針對幼兒園交通車需求進行總普查,應逐年編列預算購置交通車, 徹底解決孩童通學問題。
●交通車法令規範一國兩制,幼兒園一定要『購買』,國小卻可以『 租賃』!
因應幼托整合制度今年上路,早在去年6月10日中央「 幼兒教育與照顧法」三讀通過,自今年起施行,其中第30條第2項 規定「 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以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為之」, 意即幼兒園孩童(2-7歲)只能搭乘幼童『專用』車輛, 不能與國小生混合搭乘。今年6月13日教育部及交通部更進一步訂 定「幼兒園幼兒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明定「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以自有之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 換言之,幼兒園需要『購買』而不能『租賃』。
奇怪的是,同樣是交通車,國小和幼兒園卻有不同規範,一國兩制。 台北市今年9月21日訂定「 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學校、 補習班及幼稚園購置或租賃交通車,及幼兒園購置交通車,應於15 日內報經市政府教育局備查。」也就是說,國小倘需要交通車, 可以採用『租賃』的方式,但幼兒園卻一定要用『購買』的, 在相關法規更加嚴格並附加罰則的規範下, 如果幼兒園交通車不是用買的,就形同違法,必須遭罰9千元至1萬 8千元。【附件一】
●三成以上私立幼兒園有交通車,149家公立幼兒園卻沒有半家都 沒有!
吳思瑤議員調查發現,全北市745家公私立幼兒園(包括幼稚園及 托兒所),其中596家私立幼兒園有184家提供交通車,比例為 30.87%,但149家公立幼兒園卻是半家也沒有, 提供交通車的比例為零【附件二】!幼兒園沒有提供交通車, 家長就必須自行想辦法接送小孩上下學,非常不方便。 教育局一再以『鼓勵就近就讀,所以幼兒園交通車需求不大』, 但為何三成以上的私立幼兒園能提供交通車服務, 顯然是有需求性的,市府的說法非常牽強,完全是拖卸責任。 市府不編列預算協助公立幼兒園購置交通車,就讓1萬6千名公立幼 兒園的小朋友及家長權利被剝奪,而非沒有需求。吳思瑤說, 位於市區的家長,尚可透過大眾運輸、開車, 或安親班專車等方式接送,但居住偏遠地區的家長可就沒那麼幸運, 只能開車,騎車接送孩童上下學,如家長皆外出工作, 只剩祖父母在家照顧孩童,更會出現無人能接送孩童之窘境! 不只不便,孩子通學安全更出現漏洞!
●一校兩制!偏遠地區兄弟姊妹就讀同一所學校, 卻無法一起上下學!
吳思瑤進一步表示,目前共有11所國小租用學生交通車,總計27 輛,平均一年花費1,248萬元【附件三】, 而這些學校多位於偏遠地區,像是士林、北投、內湖及文山區, 尤以吳思瑤的選區北投最多,11所學校就佔了8所, 可見偏遠山區的孩童確實需要接送,因此才會編列預算『租用』 交通車。但同一學校的附設幼兒園卻因為沒錢『購置』交通車, 也不能共乘,所以,吳思瑤接獲北投山區家長陳情, 讓不少家庭是兄弟姊妹就讀同一所學校,哥哥姊姊就讀國小、 弟弟妹妹就讀附設幼兒園,但令家長感到無奈的是, 就讀國小的哥哥姊姊有交通車接可搭,但幼兒園的弟弟妹妹卻沒有, 導致弟弟妹妹只能眼睜睜看著哥哥姊姊搭乘交通車離開, 而父母親還必須再跑一趟接送弟弟妹妹, 或是讓幼兒園的孩子自行走山路返家,家長直呼一校兩制,「 實在多此一舉,好不方便」!
●市府應進行交通車需求性總普查,有需求者應優先編列預算購置!
吳思瑤認為,郝市府為了因應幼托整合政策,不僅在101年度編列 預算18.32億元,102年度更增至23.21億元, 進行增設公立幼兒園班級數、辦理教師及教保員增選作業, 以及充實公私立幼兒園設施設備等相關業務,但投入資源的同時, 卻對眼前正在發生、需急迫解決的交通車問題視而不見, 任憑家長自力救濟。吳思瑤痛批,郝市府為了2017年世大運明年 度預算就編列了1億元的行銷費用,這些錢都已經可以拿來買142 台交通車(以一輛70萬元計), 幾乎全北市公立幼兒園都可以有一台專用交通車, 免去孩童無人接送的困擾!
吳思瑤要求,法令不合宜者,郝市府應向中央反映、重新檢討修法, 共思配套方案, 而更應即刻針對各公立幼兒園進行交通車需求性總普查, 針對實際且急迫有交通車需求之幼兒園(如偏遠區域), 依優先順序逐年編足預算購置交通車, 徹底解決孩童上下學之通學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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