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難民會議:盼台灣早日通過難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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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亞太難民權利網絡(Asia Pacific Refugee Rights Network,APRRN)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今日(10/29)於東吳大學城舉辦2012年東亞難民會議,主題為<因應被迫遷移與人口販運下的東亞庇護政策之立法與發展>。移民署署長謝立功、亞太難民權利網絡東亞主席、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翁國彥、東吳大學人權學程主任黃秀端也到場致詞。在這之前,亞太難民權利網絡與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於台北律師公會舉辦了二天與難民、無國籍人士、移民收容、人口販運等相關的政策討論及培訓工作坊。

這場國際會議除了邀請相關學者,也邀請了來自日本、韓國、香港的NGO與會分享他們在國內的經驗及困境,更邀請來自已經定居於南韓的難民及在台藏人分享他們取得居留權的辛苦歷程,並討論南韓最新通過的難民法及台灣目前仍在立法院等待審查的難民法草案。

台灣雖然沒有難民法,透過民間社會的倡議及努力,政府已經實質接收了來自中國異議人士的尋求庇護,並接納了不少流亡藏人,及過去因戰爭而滯留於泰緬邊境的無國籍人士。然而,過去這些個案都是以個案模式處理,也仍有許多個案仍無法獲得長期居留權或工作權。台灣若不建立完善的制度,將使這些人的權利無法受到保障。未來難民或尋求庇護者要入境台灣,也會對於台灣目前的移民收容作法與國境管理造成極大挑戰。目前,仍有許多在台藏人無法合法取得居留權,在台的中國異議人士仍無法取得長期居留證,也無法工作。而也有不少沒有護照,只有旅行文件的難民,在申請台灣簽證時,會不斷遭到困難,但他們在其他國家使用旅行文件,卻不會遇到相同問題。

難民事務不是單一國家可以處理的問題,雖然各國有各自的法令及不同的政策,但確認難民身分及提供後續協助,都需要國際合作與參與。台灣政府雖然尚未簽署難民公約,也非聯合國成員,但台灣若想要參與更多國際事務、朝向國際人權邁進,通過難民法將是往前邁進的重要里程。

當然,要實際解決台灣境內的尋求庇護者所遇到的問題,現在行政院版的難民法草案是不夠的,這個草案本身也仍有不少侷限,例如對於提出申請的時間限制、是否經過第三國、缺乏申訴管道、審查過程及委員會組成在母法尚未說明等等。此外,有關中國異議人士的部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必須一同修正並准用難民法,才能讓不管是來自哪一國家的難民(包括中國),都享有相同的權利、正當程序及申訴管道。

亞太難民權利網絡會後也會將東亞區對於台灣難民法草案及台灣移民收容現況及政策的意見,以正式文件提交給台灣政府及立法院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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