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李桐豪:通盤檢討公務人員福利


兼顧公務人員尊嚴與社會公平 明訂福利定義及發放標準
    (本報訊)親民黨團針對近日公務人員多項福利於法無據,多以行政命令為發放依據,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特提案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對於公務人員的福利項目予以明訂,讓人民公僕之福利補助項目合理化、明確化、法制化,通盤檢討現有福利補助項目之合理性,讓全體公人員領取公平合理之合法福利,以定爭止紛。
  經查,公務人員保障法於民國八十四、五年立法審議時,行政院曾對原草案中所列之福利項目表達刪除意見:「福利為俸給外之補助性給與,多由行政規章規範,範圍甚廣,難以界定,且各機關福利措施不一,政策上已逐步檢討併銷,又本(八十四年)年一月十日兩院協商保訓會組織法草案已將該草案第三條第三款之福利二字刪除,並經法制會審查通過,故本草案中應將福利事項均予刪除。」又「大部分委員認為福利條例將於明年立法,不予列入並不影響福利的保障,且保訓會職掌亦已刪除福利二字,為一致,乃決議照行政院意見,將本條福利二字,暫不列入」。可知,當時對於福利入法存在爭議及後續修法配套考量,故未入法。但後因配套修法遲未完成,致令當前公務人員之福利補助僅能以行政命令作為發放依據,以此責怪公人員,實有未盡公允之處。
    現為補正之前行政、立法對於公務人員福利補助項目遲未入法之失,親民黨團認為,公務人員除俸給外之福利,應儘速立法規範,親民黨團所提出之「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除將福利一詞明確入法,更新增條文,對於福利項目予以界定,分為基本福利項目及彈性福利項目,在其發給標準及相關項目,分別授權行政院與相關主管機關制定施行辦法。
    親民黨團強調,會盡最大努力與各黨團進行協商,通盤就各職業別之社會保險做衡平考量,以兼顧公務人員之尊嚴福利與全體國民之公平待遇,尋求各黨團支持,期盼能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本修正草案,為我國的全體公務員與勞工、農漁、教師、軍警等所有其他業別之國民,尋求一個更平等、合理之待遇與保障的平衡點。最後,對於退休軍公教人員所有未經法制化之給付,親民黨團亦將進行通盤的檢視,並與朝野各黨團共同協商,儘速進行法制化之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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