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
(本報訊)回應民國2011年8月,18位跨越學術、藝文、企業、 媒體領袖共同簽署「人才宣言」。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江執行秘書惠華、 教育部蔣部長偉寧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朱主任委員敬一共同思索 我國面臨的人才困境, 討論再注入更強的力道及採取更積極的聯合作為。 在現有的育才制度下, 思考將我國具開發潛質的優秀青年推上世界級頂尖的學習環境, 於是教育部與行政院科技會報、國家科學委員會共同編列預算, 並由教育部甄選尖端科技人才赴國外攻讀所限定尖端科技領域之博士 學位,首次合作設置「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甄試。
本項獎學金限定尖端科技領域,係指(一)智慧電子技術與應用科技 ;(二)資通訊技術與應用科技;(三)智慧型自動化科技;(四) 生醫科技;(五)科技法律與智慧財產管理;(六)量子應用科技; (七)能源科技;(八)材料科技,共計八大領域。
本項甄試一律採網路報名,並將報名表列印後(開放網路報名及列印 報名表時間自2013 年4 月15日星期一上午08:00 起至4 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併應繳交書件,以通信報名, 於102 年4 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山南路五號,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甄試 小組」,不受理現場報名申請。
另本項獎學金每年甄選30名(本獎學金計畫以3年為1期,第3年 即檢討及評估),每年獎助每名受獎生美金4萬2,000元(採定 額補助,學費、生活費、機票費等,由受獎生自行勻支), 獎助期限最長為3年。預計102年6月底前公告錄取名單, 受獎生最遲應於102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留學。 報考資格及其他規定請參照本新聞稿後附簡章。
教育部提醒有意報名本獎學金甄試者, 務請於簡章規定期限內取得符合規定條件之外國大學校院無條件入學 許可文件,並備妥相關申請資料,於102年4月30日前送達教育 部, 並請配合各相關外國頂尖大學受理外籍生入學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
※本獎學金甄試簡章可逕自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頁(http:// www.edu.tw/bicer/ )下載使用(請點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尖端科技人才培育 獎學金甄試資訊/簡章、契約書及其他相關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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