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文無罪,認檢調遭政治操縱
(本報訊)立法委員陳明文於縣長任內所涉民雄汙水廠一案,今(27)日嘉義地方法院宣判無罪,陳明文透過辦公室發表簡短聲明,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強調當初檢調偵辦方向明顯遭到政治操弄,更在訴訟過程中遭到濫行羈押,獲得無罪判決是遲來的正義,司法終於還他一個公道。
陳明文指出,在整個民雄汙水廠計畫執行過程,他沒有收受廠商任何一毛錢,也沒有浪費政府公帑,更沒有圖利行為和洩密動機。在本案審理過程當中,檢方遲遲無法就陳明文究竟獲得多少不法利益一事提出證據,顯示當初檢調起訴的動作是「為起訴而起訴」,合理懷疑背後有政治力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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