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啟用新「不能安全駕駛罪量刑系統」
(本報訊)司法院因應刑法第185條之3於去年11月30日修正公布,提高不能安全駕駛罪法定刑,並增列加重結果犯處罰規定,以及法官量刑參考之必要,該院所建置之刑法修法後新「不能安全駕駛罪量刑資訊系統」,已於5日正式啟用,將提供法官更完整及全面的量刑參考資料。
司法院自7月1日起著手建置本系統,收錄1月至6月全國各地院關於上開案件之判決書予以編碼建置。另為求慎重並於9月14日 召開「制定不能安全駕駛罪量刑參考表」會議,俾求改善量刑歧異,並提供法官更簡便之量刑參考工具。
司法院刑事廳表示,除已建置之「妨害性自主罪量刑資訊系統」及修法前、後「不能安全駕駛罪」三個量刑資訊系統外,預計每半年為一期建置一個量刑資訊系統,目前已完成槍砲案件之量刑資料庫建置,刻正進行幫助詐欺罪之資料庫編碼作業,未來規劃建置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等罪及竊盜罪之量刑資訊系統,期待量刑資訊系統之逐步擴充,協助法官量刑更符合人民的法律感情與信賴,以回應各界對公平、透明、妥適量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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