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未過,賴萬枝、陳杰各有說法

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賴萬枝呼籲國民黨及馬英九約束黨籍立委,不要言行不一、欺騙選票

(本報特稿)對於立法院未能於12月21日審查完成「集體勞動三法」的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於12月14日三讀),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賴萬枝深表遺憾,並表達以下意見:

一、本會認為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確有修正必要,所以非常樂見所有關心修法的勞工團體或人士表達意見,並且共同遊說修法。因此,本會仍殷切期待立法院能尊重工會對於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法意見,在明年1月12日下屆立委選舉之後,朝野協商繼續開會,並於1月31日「真正」休會之前,或者下屆立法院開議之後,於3月總統大選前完成修法,成為工會保障勞動權益、落實勞動三權的重要法制依據。

二、本會對於身兼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的國民黨陳杰委員表達嚴正抗議,因其反對工會法第17條「工會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修正案,讓12月18日的朝野協商版本「破局」;根據中央社12月21日新聞報導:「先前主持工會法修正草案的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朱俊曉說,日前各黨團都有共識,應讓工會法修正案在今天通過,若僅為了工會理事長是否連任而延宕修法實在沒必要,其實工會理事長的連任辦法交工會在組織章程自行訂定即可。」故本會呼籲陳杰委員尊重工會盡速修法心聲,切莫藉故延宕修法。

三、本會暨金融業工會先前於11月30日、12月5日、12月12日拜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執行長曾永權委員、書記長郭素春委員、王金平院長,均獲其當面承諾將促成集體勞動三法於本屆修法完成;尤其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於10月24日親自拜會本會後,更於11月6日正式簽署支持本會「積極協調立法院各黨團,尊重工會團體意見,促成立法院於本屆(第6屆)最後會期審查通過『勞動三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以維廣大勞工集體勞動權益。」之主張,本會呼籲國民黨及馬英九先生約束黨籍立委,不要讓少數立委以個人因素阻擋修法(陳杰委員為國民黨下屆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結果,將使社會譏評欺騙選票之嫌。

針對日前「工會法」未完成立法程序,立委陳杰說明如下:

1. 程序問題:行政院所推出的工會法修正草案於96年5月4日直接逕付「朝野協商」,亦即,其中相關條文實質內容僅於12月18日中午由相關立委於短短三小時內拍版定案。而12月21日立法院旋即休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條文規定,各政黨之黨鞭(負責人)須於協商結論簽字,然截至是日尚有若干黨團並未簽字(國民黨書記長郭素春及陳杰均已簽署)

2. 實質問題:行政院所推出的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工會改為理事長制,而對於理事長之任期卻無限制(連選得連任),如此,將對台灣工會未來之發展種下隱憂,將可能會產生萬年理事長,而失去了民主的意義。故陳杰基於健全工會未來發展,反對理事長連選得連任。

另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福利委員會於12月3日進行審查,因會中相關爭議無法取得共識,故未能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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