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史前文化遺址 1.8億賣南投縣,文化部責任何在?




國家藝術村將變恐龍公園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0日台北報導)南投「九九峰侏儸紀恐龍公園」開發案近日動作積極,立法委員黃國書和林靜儀對於開發環評與文化價值存疑。
恐龍公園開發案總面積近30公頃,該基地是由文化部同意將以「廢止撥用」方式,由南投縣政府,以當時原地價1823400元返還「九九峰侏儸紀恐龍公園」計畫使用。目前此塊基地上尚有工藝研究中心代管的「藝之森生態藝術村」正在營運。
南投縣急促在新國會上任前3天向文化部取得該地使用同意並完成1823400元兌付。「藝之森生態藝術村」4.8公頃包覆在近30公頃開發區內,開發計畫極有可能透過分區方式開發,以維持在5公頃之內低度開發方式來規避環評,成為美麗灣翻版。文化部作為國家最高文化機關,是否有善盡監督,還是放任南投縣開發一個與南投在地文化無關又無藝術教育意義之觀光園區,責任難辭其咎!

恐龍公園開發基地與「藝之森-九九峰生態藝術村」原有開發基地重疊,該塊基地環評未過,且在經濟部2013年地質資料中,鄰近「山崩與地滑」敏感區與「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近30公頃開發地,應做全區環評。不該切割開發,規避中央法規。昨日(03/09),林靜儀立委在社福衛環委員會質詢環保署長該議題,署長同樣表示會特別注意,不會讓美麗灣同樣切割開發的事件再次重演。
立委林靜儀於記者會上表示,文化部正在拋棄「台灣史前時代時代遺址文化資產」,把土地退還南投縣政府,讓南投縣政府與中國外來廠商合作,準備蓋一個與台灣完全無關的「恐龍公園」,全然漠視台灣文化的主體與在地價值。
《九九峰藝術村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1996/08)揭示,這塊基地除了有台灣獨特的「惡地地形」不宜開發外,臧振華教授自1972年起,也考古發現該基地暴露了史前遺物12個地點,包含繩紋紅陶型文化、營埔文化等新石器石器時代遺址。這塊遺址具豐富史前文化期相,更反映了台灣史前文化層序。
林靜儀委員表示:我過去住在這附近,卻不知有如此豐富的文化遺址,政府沒有讓民眾充分知道在地的歷史和文化,現在還要強加我們無關的消費型、遊樂型的場域,以此來促進短期的經濟效益,文化部快速的把土地給南投縣政府,令人匪夷所思。
黃國書委員也表示:許多藝術家高度關心和期待藝術村的發展,如今南投縣政府推動恐龍村,藝術界可以說是感到驚訝。他質疑各項開發法律是否合法,在缺乏在地性的建設要社會更多共同的討論。台灣已經有太多的遊樂設施是沒有教育意義的,對此空間的運用請南投縣政府審慎思考未來用途,是不是要用恐龍公園做為空間活化的推動方式。
黃國書立委與林靜儀立委,大聲呼籲「文化部」硬起來,需秉持國家最高文化機關立場,不該規避園區存廢問題,嚴肅面對國家藝術村未來的營運計畫,同時也該針對南投縣強加中國恐龍文化資產,漠視台灣史前文化遺址有所表態。
圖:左至右文資局副組長林炳耀、文創司專委朱砡瑩、立委林靜儀、立委黃國書、工藝中心主任許耿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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