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過轉型正義,讓台灣成為一流的民主國家 ◎林昶佐(Freddy) ☜


去年的(3/23),反黑箱服貿佔領立法院的運動滿一週,未能得到蠻橫政府的正面回應。群眾展開另一波行動:佔領行政院,我與許多朋友也參與了這波行動。最近很多人憶起去年,順便爆料。有些媒體問我的看法,我沒料可爆,該說的當時都說了,原文在此:http://goo.gl/Mh0Gwe

記得幾年前參與一些國際人權會議時,《獨裁者的進化》一書是大家常聊到的話題。獨裁集團在新興民主國家中如何變形,操作國家機器成為他們的暴力武器。「警察恣意打人卻可逃避法律責任」、「統治者操作司法程序來整肅政敵」、「打壓人權的劊子手晉升高官」、「稅賦法規偏厚獨裁政商裙帶集團」、「民主選制無法完整反映多元民意」...,隨便聊,台灣隨便就中獎。當然不只是台灣,我與一些東南亞、東歐、中南美新興民主國家的人權同事們常互虧是三流民主國家。

台灣近年來常探討,要能夠提升民主的品質,就必須進行「轉型正義」。包括獨裁時期人權案件的真相公布、黨政軍警司法人員在獨裁統治的角色、獨裁集團不當黨產的處理、獨裁圖騰的去除...等。提轉型正義,大多是針對白色恐怖期間的真相以及遺緒處理。

我認為台灣的國家暴力並未因為民主化而停止,因此轉型正義的範圍其實應該要延續到民主化後歷任的中央與地方政府。例如2008年11月初陳雲林來台發生的警察毆打人民事件,或是去年的佔領行政院的警察鎮暴事件,每一次的國家暴力,都應該要專案徹查,法辦決策與執行的人員,公佈真相。同時,也應從國民黨白色恐怖時期,往前延伸到日本殖民時期。除了被動地處理國家暴力事件,也應積極進行人權的提升與鞏固,包括國際人權公約確實落實於國內法、軍警司法應貫徹人權教育,以及對於被獨裁集團所破壞的人民與土地紋理進行謹慎的修復、各族群的教育文化與集體權利的復原...等。

就像一個人要能夠進步,必須正視之前的失敗、加以改進。要建構一個美好的社會,我們也必須正視之前的墮落、加以改革,才能腳踏實地的往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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