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童權公約 , 優化生養環境


20萬的保衛戰」

(本報訊)1120為「國際兒童人權日」,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亦於本日正式施行。為呼應「國際兒童人權日」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臺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以下稱臺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特別選在此時發表《臺灣童權指標兒少視窗》。會中邀請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臺灣兒童及青少年健康聯盟、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和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就兒童生存權議題、健康指標、兒童人權及特殊兒童人權進行分享。
臺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提出的該份報告主要針對我國與OECD國家在兒童健康狀況、兒童貧窮、青少年物質濫用、青少年自殺、兒童撫養照顧與家庭就業狀況以及相關休假(產假、陪產假、育嬰假)等部分的數據進行比較分析。2013年臺灣總生育率為1.07,在OECD國家排名中墊底,為世界最低。且攸關新生兒健康的低出生體重率為8.4%,新生兒出生體重不足2500gm的百分比在OECD 國家中排名第七。新生兒生育數少又健康狀況不佳,將影響未來國家發展。台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吳君黎助理教授表示我國近年來採用人工受孕的家庭增加,國人生育年齡提高,多胞胎比例增加,導致低出生體重率與早產率增加。
臺灣兒童及青少年健康聯盟呂鴻基教授提出我國兒童健康及安全七項指標落後於OECD國家,包含嬰兒(<1 span="">)死亡率、兒童(1-4)死亡率、兒童( 5-9)死亡率、兒童( 10-14)死亡率、事故與傷害死亡人數、低出生體重率與兒少族群(1315),自述過重及肥胖的百分比。兒少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呂鴻基教授呼籲國家能提升對兒童健康的重視,針對上述七項指標提出因應對策。
另外,在青少年物質濫用與自殺議題部分,臺灣於2006年至2010年間,15歲青少年自述過去30天內曾使用毒品的比率從1.0%增加到1.9%;青少年自殺死亡率於1990年時為十萬分之3.62013年成長至十萬分之5.2;這些情況雖較OECD為佳,卻有惡化趨勢值得留意。我國兒少事故與傷害死亡人數在24國家中排名第22相對較差兒童權利公約中兒少的受保護權嚴重受到挑戰,如何為孩子建立一個安全的環境,是我國仍待努力之處。
在政府支持家庭照顧兒童的政策中,產假、陪產假、育嬰假等各類假期長度也相對重要。臺灣的產假在OECD國家排名倒數第3,陪產假的長度在先進國家間也偏低。政治大學社會工作所蔡培元助理教授表示我國的產假為8週,國際平均為14週;陪產假為3天,國際平均為2週,產假與陪產假長度低於OECD國家平均,尚有進步空間。育嬰假部分,週數在OECD國家中排名第4,且大幅高於其餘國家;雖休假週數較長,但給薪週數較短,所得替代率在OECD國家中為中段班,希望政府對於以上假期部分能繼續提升有助於優化生養環境。
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陳芬苓副教授針對單親家庭在勞動力就業市場中的問題提出說明。單親家庭母親的就業率高於OECD國家平均,有可能導致單親家庭子女受照護情況不佳,期待政府部門能對此問題有所因應。
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簡稱童約盟)代表,展翅協會李麗芬秘書長表示童約盟針對55名候選人政見進行分析,發現兒少政見僅佔總政見的13%左右,比例相對偏低。兒少相關政見多為生育及托育津貼補助、營養午餐補助,較著重於兒少生存發展權,卻未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所提及的其他兒少權利有所著墨。期盼無論中央或者地方皆能加強不足部分,落實兒童權利主張。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創會理事長雷游秀華女士表示,儘管兒少出生率降低,但特殊兒童的比例仍保持約6-8%。而全台收容身心障礙機構約為2-300個,收容人數約2萬多人,其中有一部分收容0-6歲的身心障礙兒童,這些孩子有些是父母雙亡,但也有許多是被惡意遺棄。期待政府能夠制定一套機制,檢視兒童被惡意遺棄的比例,協助他們回歸家庭。
臺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主任薛承泰教授與執行長張淑慧教授共同呼籲希望藉童權發表來促使各界重視兒少相關權利,客觀檢視國內各項權利的發展狀況並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捍衛並提升兒少的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與參與權,以期達到優化生養環境的目標,並期許未來兒童及家庭皆能獲得更為妥善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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