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威佑:身障團體請命 回歸醫療專業
(台北訊)「對於半身癱瘓的人來說,前六個月是有機會找回正常生活的黃金恢復期,但卻得被迫轉院,中斷復健。」脊髓損傷者協會表示,這幾年來,他們經常接到身障人士向他們求助指出,「每回平均住院28天,醫院就會趕人,理由是,『你已經超過健保規定的住院天數』。」可是健保局卻說,並沒有規定住院天數上限。到底是誰在說謊?
對於半身癱瘓的人來說,受傷之後,除了不良於行,伴隨而來的還有,大、小便失禁、生育功能受影響等等,而這些在六個月的黃金恢復期內都有機會靠復健來補救,但卻因為被醫院趕出去,而被迫中斷療程,在轉換醫院當中,復健常常都得重來,不但拉長了原本就漫長的療程,還浪費了更多醫療資源。
有數名下半身重度癱瘓的個案指出,他們從受傷住院後,每個月都被迫在不同的醫院之間流浪,有人從今年五月中旬住進台大醫院,六月轉到榮總,接著換振興、陽明再回榮總、振興,十一月又轉回榮總,期間,他們得重新適應不同的醫師、職能治療師和復健課程,每家醫院都得重新評估案主狀況,每個復健師評估都不同,有人在意手部,有人重視腿部,評估到最後,往往只剩8到6天可以做復健,因為馬上又得準備找尋下一家醫院。
還有一位神經完全斷掉,連感覺都喪失的個案及其家屬表示,「轉院對病人及家屬來說,真的是身心煎熬。」住院後約兩個禮拜後,他們就得趕快去其他醫院掛住院,如果在出院期限來臨前還等不到其他醫院的病房通知,內心真是煎熬與不安,而且,常常好不容易看到復健成效後,又因為轉院換復健師而停擺,就算再回到之前住過的醫院也一樣要全部重頭再來。
有個案曾經三次被趕出病房,因為不知道哪一家醫院有空床,在等待期間,又沒辦法回到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只能把東西暫時擱置在醫院長廊,人先住到旅館等候通知,那個時候,身障者和他們的家屬只能不斷的祈禱,希望下一秒就能接到病床通知。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表示,辦公室經常接獲身障人士陳情,希望協助他們盡速「喬」到病房,中止人球生涯,但真正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取消28天趕人的「潛規則」,回歸醫師專業,評估患者需要住院的時間,而不要凡事向「錢」看齊,讓重度身障人士成為健保黑洞的祭品,為當初不健全的健保制度陪葬,而事實上,讓他們當人球轉來轉去的後果是,復健重來,拉長痊癒時間,反而更加浪費醫療資源。
周威佑表示,據醫師私下透露,醫療法規的確沒有規定住院天數上限,但是住超過28天的,在申請健保局給付時,就會被以各種理由刁難,而申請不到給付,醫院在這個案子就會虧損。因為總不可能再回頭跟病人收錢,院方只好自行吸收。也因此形成這樣的潛規則。
周威佑痛批,健保局不想做壞人,只想來陰的。而且造成高官特權人士可以長期住院,不用被趕。沒權沒錢的民眾,就只能捲舖蓋轉院。周威佑舉出2005年,健保局總經理劉見祥的岳母,就在振興醫院住了一年之久。當時振興醫院迫於形勢,將本案吞下去,回應說是因為敗血症。但是馬上就被吐槽,「敗血症可以敗一年?」 真是醫學奇跡。而更近一點的有2010年媒體報導,也是健保局某高官的母親,因慢性病住在某醫院加護病房,整整三年都沒被趕。周威佑說,健保局用潛規則來趕人,只是增加特權人士方便。沒特權的傷友們,就只能當人球到處轉院。
周威佑表示,對健保局要求他們取消潛規則並回歸醫師專業評估,似乎是狗吠火車。他建議由衛生局與社會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由社會局提撥社福經費,補足健保局不願負擔的部份,讓這些身障人球可以儘速完成復健,回歸正常生活。
出席人員:
重度癱瘓者(第四案例 游小姐)家屬 許先生
脊髓損傷者協會理事長 施雍穆
台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 黃俊男 張菁倫 楊錦鐘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技正
吳秀娥
台北市社會局身障科專員 孫淑文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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