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更正自由陳璟民報導
2012-08-26╱自由時報╱第A08版╱政治新聞╱陳璟民 名間電廠 拖欠近億權利金 | ||
林佳龍質疑中水局未積極催討 恐涉官商勾結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揭露,國內首座BOT開發的「名間水力電廠」業者,連年高價售電給台灣電力公司,獲利數億元,卻欠繳權利金、回饋金等逾億元,主辦的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怠忽催收,案經仲裁未果,反遭業者軟土深掘,提出降低權利金比例等要求,最近水利署及所屬單位連爆弊案,本案不無官商勾結貪瀆圖利疑慮,要求司法調查及相關部會檢討究責。
水利署催討名間電廠積欠權利金行動不斷升溫
近日將有仲裁結果
(本報訊)今(26)日自由時陳璟民報導,指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中水局)未積極催討「名間水力電廠」欠繳的權利金一案,水利署表示,中水局從發函催討、成立協調委員會,甚至採取押提履約保証金等作法,但因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應先將此爭議提付仲裁,水利署非但沒有消極不作為的情形,反而將催討行動不斷升溫,待仲裁結果出爐後,將再採取下一步行動。
水利署表示,民間水力電廠自96年8月開始營運迄101年6月,總計售電收入為5億638萬餘元,應依合約需繳納25%權利金,截至今年第2季,名間電力公司權利金(不含逾期罰款)累計,未繳交金額達1億865萬餘元。惟該公司於96年8月提出發電尾水排放爭議後,幾經藉故托詞拒繳權利金,雖經中區水資源局依合約成立協調委員會協調,名間電力公司僅繳交部份權利金。
其後,中水局即發函催繳並進行相關違約處置,甚至押提其履約保證金支付部分權利金及逾期罰款。未料,名間電力公司又於100年5月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於仲裁判斷前禁止中水局押提履約保證金支付權利金,中水局進一步提出抗告,經100年6月30日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命名間電力公司於15日內將權利金履約爭議提付仲裁,目前中華民國仲裁人協會之仲裁程序已進入總結辯論階段,近日內將有仲裁結果。
水利署強調,名間水力電廠促參案,係利用集集攔河堰北岸渠道灌溉用水所產生之附帶效益,由民間投資,政府零出資,本案水利署及中水局並未答應降低權利金比例,後續仲裁結果出爐後,中水局亦將視結果依法規辦理,以維機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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