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三核電廠無立即安全顧慮
不讓日本福島核災事件在台灣發生
(本報訊)原子能委員會已依序完成我國核能電廠因應日本福島電廠事故總體檢 安全評估, 評估結果確認我國三座核能電廠並無重大或立即安全顧慮, 並要求台電公司就防海嘯、防洪、耐震等強化措施, 執行安全防護之升級。
日本311福島核災發生後, 行政院已核定我國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方案, 台灣電力公司並已針對現有應變機制、程序與設計能力,完成近期1 1項(100年6月底前完成)與中程(提前執行10年整體安全評 估,100年12月底前完成)兩階段執行,針對耐震、防海嘯、 用過燃料池冷卻及緊要海水泵室防海嘯能力, 擬訂具體改善措施與時程,原子能委員會亦組成專案小組, 參酌國際間作法,對台電公司所提之檢討及強化作為, 進行評估及現場查證。
原能會表示,因日本福島電廠事故已超過原設計安全基準,因此, 此次全面體檢現場查證的重點, 除確認各受檢電廠的安全防護機制與現行設計基準的符合性之外, 更重要的是檢討並評估電廠對超過設計基準的因應與強化其縱深防禦 能力。
「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 緊急應變是核能安全深度防禦最後一道防線, 本次核電廠安全防護總體檢,在緊急應變作業之檢討方面, 即是確保縱使發生像日本311重大災害時, 能將民眾之傷害降至最低。首先,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由5公里檢討 修正擴大為8公里, 並要求台電公司進行區域民眾防護措施分析規劃的檢討, 未來將對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外平時整備進行完善整備規劃外, 例如建立國家碘片儲存庫,規劃臨時及較長期收容所、 增購防護裝備、擴大輻射偵測範圍及溝通宣導等。 另建立複合式災害應變機制, 並完成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相關法規之研修。
除管制追蹤核安總體檢之強化措施外, 原能會後續將持續掌握並適時納入國際上因應福島事件的經驗回饋及 檢討修正的國際規範,及依據國內最新地質調查及海嘯研究結果, 檢視並強化現有核能電廠設計基準, 以確保國內核能電廠能因應超越設計標準之天災所可能導致之危害。 第二階段安全評估報告將在行政院核定後公佈於原能會網站, 亦歡迎各界人士能廣提建言。
針對興建中的龍門核電廠(核四廠)部份,因目前仍在興建中, 尚未將核子燃料裝填至核子反應爐中, 現階段的所有施工作業並不會對民眾造成影響,台電公司已於1月中 旬提出核四廠核能安全防護近期項目之檢討報告, 原能會正進行審查及規劃現場查證作業。原能會已將「 日本福島核災事故之檢討與評估」納入核四廠未來重要管制點— 核子燃料裝填前應完成事項中列管。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