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委反對湖山水庫計畫
立法委員賴幸媛、田秋堇、王塗發、徐中雄、
林滄敏、尹伶瑛 聯合記者會 記者會 2006.01.11
要求政府今年就讓雲林人免喝地下水
避免湖山水庫加速惡化雲林彰化之地層下陷
20年超過一千餘億元的負擔將壓垮政府財政
一、 「雲林人不喝地下水」,YES!今年就要不喝地下水!
根據水利法第18條之規定「民生用水為最優先之用水標的」,集集堰本該優先供應民生用水。當初集集攔河堰興建時,水利署即承諾每天提供民生用水20萬噸,集集攔河堰運作要點中更明文規定,在不影響農業用水前提下,供應家用及公共給水量每日20萬噸。目前農委會大力鼓勵稻田休耕,集集堰早於2001年完工,林內淨水廠也於去(2005)年底完工,湖山水庫卻要至少7年後才能蓋好。所以雲林人要喝好水,YES!不需等7年,只要政府依照承諾,從集集攔河堰調撥每天20萬噸的原水到林內淨水場,並普及沿海鄉鎮的自來水供水系統,雲林人今年就可以不喝地下水!這一點,相信雲林鄉親的支持度絕對會超過92%。
二、 「雲林不能越陷越深」,YES!所以不能蓋湖山水庫!
雲林縣地層下陷的原因是抽取地下水量超過自然補注量,也就是地下水超抽。要解決地層下陷,最重要的是進行地下水井的全面普查、管理,並增加地下水補注量,而非興建湖山水庫。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的報告指出,「集集攔河堰已使濁水溪對下游(包括雲林縣及彰化縣)的地下水補注功能大為降低」「河水被攔阻於上游,濁水溪自然流量減少,使得原先被使為甲級補注區的地區因為水資源的減少,而降低其地下水補助功能。」;同樣的,為湖山水庫而興建的桶頭堰預估每年將從濁水溪的支流清水溪抽掉近一億噸的水,如此一來,由於濁水溪的水資源減少,其地下水補注跟著減少,湖山水庫不僅不能減緩地層下陷,反而會使雲林及彰化地區的地層下陷更加惡化。
三、花215億元,20年賠1033億,是凱子投資?還是圖利財團!
據水利署估計,湖山水庫完工後將與集集攔河堰併聯運用供水,其每噸原水成本高達34.6元(是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平均每度售水成本11.2元的三倍以上),而以民國92年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平均售水價格約10.72元/度來計算,以湖山水庫提供雲林每日20萬噸民生用水,一年必須政府損失17.4億元,加上提供台塑六輕工業用水售價僅有每度3.3元,以每日30萬噸的工業用水來計算,政府每年需補貼34.25億元。因此,則投資215億興建湖山水庫後,未來20年政府還要編列1033億來補貼水費,而以上數字還沒有計算政府以湖山水庫供應其他用途的損失。投資215億蓋水庫,換來每年虧損50億以上,為什麼?政府花錢解決雲林民眾飲水品質的問題,當然應該支持;但是補貼對雲林發展無甚助益的一家企業的經費是補貼雲林70多萬鄉親的兩倍,立法院怎能同意這樣違反公平正義的計畫?
林滄敏、尹伶瑛 聯合記者會 記者會 2006.01.11
要求政府今年就讓雲林人免喝地下水
避免湖山水庫加速惡化雲林彰化之地層下陷
20年超過一千餘億元的負擔將壓垮政府財政
一、 「雲林人不喝地下水」,YES!今年就要不喝地下水!
根據水利法第18條之規定「民生用水為最優先之用水標的」,集集堰本該優先供應民生用水。當初集集攔河堰興建時,水利署即承諾每天提供民生用水20萬噸,集集攔河堰運作要點中更明文規定,在不影響農業用水前提下,供應家用及公共給水量每日20萬噸。目前農委會大力鼓勵稻田休耕,集集堰早於2001年完工,林內淨水廠也於去(2005)年底完工,湖山水庫卻要至少7年後才能蓋好。所以雲林人要喝好水,YES!不需等7年,只要政府依照承諾,從集集攔河堰調撥每天20萬噸的原水到林內淨水場,並普及沿海鄉鎮的自來水供水系統,雲林人今年就可以不喝地下水!這一點,相信雲林鄉親的支持度絕對會超過92%。
二、 「雲林不能越陷越深」,YES!所以不能蓋湖山水庫!
雲林縣地層下陷的原因是抽取地下水量超過自然補注量,也就是地下水超抽。要解決地層下陷,最重要的是進行地下水井的全面普查、管理,並增加地下水補注量,而非興建湖山水庫。根據經濟部水資源局的報告指出,「集集攔河堰已使濁水溪對下游(包括雲林縣及彰化縣)的地下水補注功能大為降低」「河水被攔阻於上游,濁水溪自然流量減少,使得原先被使為甲級補注區的地區因為水資源的減少,而降低其地下水補助功能。」;同樣的,為湖山水庫而興建的桶頭堰預估每年將從濁水溪的支流清水溪抽掉近一億噸的水,如此一來,由於濁水溪的水資源減少,其地下水補注跟著減少,湖山水庫不僅不能減緩地層下陷,反而會使雲林及彰化地區的地層下陷更加惡化。
三、花215億元,20年賠1033億,是凱子投資?還是圖利財團!
據水利署估計,湖山水庫完工後將與集集攔河堰併聯運用供水,其每噸原水成本高達34.6元(是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平均每度售水成本11.2元的三倍以上),而以民國92年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平均售水價格約10.72元/度來計算,以湖山水庫提供雲林每日20萬噸民生用水,一年必須政府損失17.4億元,加上提供台塑六輕工業用水售價僅有每度3.3元,以每日30萬噸的工業用水來計算,政府每年需補貼34.25億元。因此,則投資215億興建湖山水庫後,未來20年政府還要編列1033億來補貼水費,而以上數字還沒有計算政府以湖山水庫供應其他用途的損失。投資215億蓋水庫,換來每年虧損50億以上,為什麼?政府花錢解決雲林民眾飲水品質的問題,當然應該支持;但是補貼對雲林發展無甚助益的一家企業的經費是補貼雲林70多萬鄉親的兩倍,立法院怎能同意這樣違反公平正義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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