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籲請各機關提報9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職缺

(台北訊)考試院姚院長嘉文今(20)日於歲末記者會公開呼籲各政府機關提報9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職缺,讓身心障礙朋友有更多的機會進入公部門服務,落實政府照護弱勢群體的基本政策。
姚院長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4項規定,國家應扶助身心障礙者的自立與發展,考選部並配合自民國85年開始舉辦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到94年為止,已經舉辦6次,錄取1千餘人擔任公職。不過,近三年來用人機關提報的缺額有明顯下降的趨勢,92年錄取219名,錄取率7.27%;93年錄取100名,錄取率4.76%;94年錄取91名,錄取率3.49%。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94年6月間查缺結果,9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各政府機關僅提報十餘個職缺,因此,95年度人事行政局並未規劃請辦該項考試。不過,考選部基於促進弱勢群體工作機會,扶助身心障礙者自立的一貫立場,仍在對外公布的95年度考試期日計畫表中,以備註的方式註明將視用人需求而定,希望協調各用人機關辦理該項考試。
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50人以上者,應至少進用2%的身心障礙者。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94年10月的統計,全國有義務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公立機關、學校尚有42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另外,內政部亦研議修法調高公私立機關(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比例,預定調幅約達5成。姚院長呼籲各級政府部門,尤其是尚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機關,多提報95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職缺,共同為促進身心障礙朋友的就業機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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