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雙卡問題的因應措施
(本報訊)近來社會各界十分關切卡債所衍生的問題,金管會對此亦十分重視,並已參酌各界意見,針對社會關切議題陸續提出多項因應措施及重要規範,以導正市場之發展,並積極協助有債務困擾的民眾解決問題。
金管會已協調銀行公會建立債務協商機制平台,相關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 有還款誠意但能力不足的民眾,如因積欠卡債等無擔保債務造成資金週轉困難,而有與多家債權銀行協商的困擾,自94年11月7日起,已可透過銀行公會及信用卡、現金卡發卡機構建立的債務協商機制尋求協助。
二、 為更符合有債務困擾民眾的需求,銀行公會修正版的債務協商機制於95年1月1日正式運作,修正的重點如下:
(一) 債務人如果符合一致性還款方案的條件,即可由最大債權銀行洽債務人同意後,依照該方案還款;而不符合一致性還款條件的債務人,例如負債比過高但有還款誠意者,仍可利用債務協商機制,以個案協商方式,與最大債權銀行討論具體可行的還款方式,取得所有債權銀行多數 (超過債權總額二分之一的銀行)同意後,依其個案狀況協議還款條件,這種具彈性的協商方式,可協助更多有還款誠意的債務人,有效解決債務問題。
(二) 債務人除可向自己往來的債權銀行提出申請外,不論是否為8大銀行的債務人(8大銀行係指信用卡、現金卡發卡前5大發卡機構,包括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中華銀行、王山銀行、大眾銀行、聯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萬泰銀行等8家),亦皆可直接向8大銀行提出債務協商申請。同時,債務人可授權受理銀行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免除債務人自行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的不便。
(三) 自95年1月1日起,8大銀行將分別設置20條專線電話(共計160條專線),24小時受理債務協商申請(含語音留言),以加速受理債務人的申請;至於其他銀行的債務協商專線,亦會繼續受理債務人的申請。
(四) 自95年1月1日起,債務協商機制為一站服務(one stop service)機制,即所有進入債務協商機制的案件,均由最大債權銀行與債務人洽商還款方案,達成協商後,債務人只要每個月按期繳付款項給最大債權銀行,該銀行將替債務人按債務比例償付其他債權銀行,省卻以往債務人須向多家銀行還款的不便。
(五) 在修正版的協商機制通過前,已召開過債務協商會議但未獲同意的案件,最大債權銀行將主動洽詢債務人,是否願意依新協商方案提出申請,債務人亦可主動向銀行申請適用修正後的債務協商機制,以確保其權益。
(六) 債務人如需要進一步瞭解債務協商機制相關資訊及申請表格,可直接至銀行公會網站查詢及下載(銀行公會網址:www.ba.org.tw)。
該修正機制實施後,不但可擴大受理對象,簡化處理流程、提昇處理效率,亦可視債務人負債及還款能力情況提供不同協助、提高協商成功比率、減輕債務人負擔、免除債務人與多家發卡機構協商及還款的困擾。尤其是符合一致性還款方案的債務人將大幅縮短處理流程及作業時間。本會已要求銀行公會及銀行於受理案件後應儘速處理。
同時,為了導正信用卡、現金卡市場的發展,金管會亦自94年12月19日起採取下列措施:
一、 為強化委外催收的管理,禁止暴力或恐嚇討債等不當催收行為,金融機構信用卡及現金卡的逾期債權已暫停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AMC)。
二、 為避免金融機構過度授信或發卡,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歸戶後的總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平均月收入,以不超過22倍為原則,且各金融機構對已核發的信用卡、現金卡或信用貸款至少每半年會定期辦理覆審。但金融機構為控管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及確保債權,需限制債務人的信用額度者,須以契約明訂,並善盡告知義務,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三、 為降低過度發卡的現象,信用卡及現金卡於行銷時,不可再以「快速核卡」、「以卡辦卡」、「以名片辦卡」及其他類似的行銷行為等為訴求,且辦卡或開卡時,發卡機構不可再給予贈品或獎品,也不可再於街頭(含騎樓)設攤行銷信用卡或現金卡。
四、 為解決雙卡利率過高的問題,金融機構最遲自95年7月起,將依據客戶不同的信用狀況,給予以不同利率,信用條件較好的客戶將可適用較低的利率。
五、 為避免民眾過度擴張信用,最遲自95年4月起,消費者信用卡當期一般消費金額的10%,將納入當期最低應繳金額的一部份。
對於外界質疑銀行公會網站仍有公告出售不良債權乙節,經查該等銀行係標售企業貸款的不良債權,與信用卡、現金卡不良債權無關。金管會表示,銀行如有違反銀行公會所訂「消費金融債務協商機制」,民眾可直接向本會銀行局(申訴電話為2536-0431)或銀行公會反映(申訴電話為8596-1629、8596-2333、8596-2345),而金管會也將視情節,依銀行法及相關法令懲處。
卡債過多所衍生問題的重心在於社會面,金管會除從監理面採取管理措施外,亦與相關單位合作,從基礎教育灌輸民眾正確的理財消費觀念。為加強消費者正確理財觀念的教育,金管會持續推動「金融知識普及計畫」,包括編製中小學金融知識教材、金融生活達人等,希望將理財觀念深入至校園與家庭中,提供民眾更多正確的理財消費觀念及取得所需資訊的管道。
年關將近,金管會再度呼籲有債務問題的民眾,千萬不要因碰到財務困難就否定自己的生命價值,甚至採取自殺行為,債務協商機制才是幫助他們的正確方式。金管會也會與銀行公會及業者,積極協助消費者處理各項信用卡、現金卡的問題。
金管會已協調銀行公會建立債務協商機制平台,相關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 有還款誠意但能力不足的民眾,如因積欠卡債等無擔保債務造成資金週轉困難,而有與多家債權銀行協商的困擾,自94年11月7日起,已可透過銀行公會及信用卡、現金卡發卡機構建立的債務協商機制尋求協助。
二、 為更符合有債務困擾民眾的需求,銀行公會修正版的債務協商機制於95年1月1日正式運作,修正的重點如下:
(一) 債務人如果符合一致性還款方案的條件,即可由最大債權銀行洽債務人同意後,依照該方案還款;而不符合一致性還款條件的債務人,例如負債比過高但有還款誠意者,仍可利用債務協商機制,以個案協商方式,與最大債權銀行討論具體可行的還款方式,取得所有債權銀行多數 (超過債權總額二分之一的銀行)同意後,依其個案狀況協議還款條件,這種具彈性的協商方式,可協助更多有還款誠意的債務人,有效解決債務問題。
(二) 債務人除可向自己往來的債權銀行提出申請外,不論是否為8大銀行的債務人(8大銀行係指信用卡、現金卡發卡前5大發卡機構,包括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中華銀行、王山銀行、大眾銀行、聯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萬泰銀行等8家),亦皆可直接向8大銀行提出債務協商申請。同時,債務人可授權受理銀行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免除債務人自行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的不便。
(三) 自95年1月1日起,8大銀行將分別設置20條專線電話(共計160條專線),24小時受理債務協商申請(含語音留言),以加速受理債務人的申請;至於其他銀行的債務協商專線,亦會繼續受理債務人的申請。
(四) 自95年1月1日起,債務協商機制為一站服務(one stop service)機制,即所有進入債務協商機制的案件,均由最大債權銀行與債務人洽商還款方案,達成協商後,債務人只要每個月按期繳付款項給最大債權銀行,該銀行將替債務人按債務比例償付其他債權銀行,省卻以往債務人須向多家銀行還款的不便。
(五) 在修正版的協商機制通過前,已召開過債務協商會議但未獲同意的案件,最大債權銀行將主動洽詢債務人,是否願意依新協商方案提出申請,債務人亦可主動向銀行申請適用修正後的債務協商機制,以確保其權益。
(六) 債務人如需要進一步瞭解債務協商機制相關資訊及申請表格,可直接至銀行公會網站查詢及下載(銀行公會網址:www.ba.org.tw)。
該修正機制實施後,不但可擴大受理對象,簡化處理流程、提昇處理效率,亦可視債務人負債及還款能力情況提供不同協助、提高協商成功比率、減輕債務人負擔、免除債務人與多家發卡機構協商及還款的困擾。尤其是符合一致性還款方案的債務人將大幅縮短處理流程及作業時間。本會已要求銀行公會及銀行於受理案件後應儘速處理。
同時,為了導正信用卡、現金卡市場的發展,金管會亦自94年12月19日起採取下列措施:
一、 為強化委外催收的管理,禁止暴力或恐嚇討債等不當催收行為,金融機構信用卡及現金卡的逾期債權已暫停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AMC)。
二、 為避免金融機構過度授信或發卡,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歸戶後的總餘額(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除以平均月收入,以不超過22倍為原則,且各金融機構對已核發的信用卡、現金卡或信用貸款至少每半年會定期辦理覆審。但金融機構為控管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及確保債權,需限制債務人的信用額度者,須以契約明訂,並善盡告知義務,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三、 為降低過度發卡的現象,信用卡及現金卡於行銷時,不可再以「快速核卡」、「以卡辦卡」、「以名片辦卡」及其他類似的行銷行為等為訴求,且辦卡或開卡時,發卡機構不可再給予贈品或獎品,也不可再於街頭(含騎樓)設攤行銷信用卡或現金卡。
四、 為解決雙卡利率過高的問題,金融機構最遲自95年7月起,將依據客戶不同的信用狀況,給予以不同利率,信用條件較好的客戶將可適用較低的利率。
五、 為避免民眾過度擴張信用,最遲自95年4月起,消費者信用卡當期一般消費金額的10%,將納入當期最低應繳金額的一部份。
對於外界質疑銀行公會網站仍有公告出售不良債權乙節,經查該等銀行係標售企業貸款的不良債權,與信用卡、現金卡不良債權無關。金管會表示,銀行如有違反銀行公會所訂「消費金融債務協商機制」,民眾可直接向本會銀行局(申訴電話為2536-0431)或銀行公會反映(申訴電話為8596-1629、8596-2333、8596-2345),而金管會也將視情節,依銀行法及相關法令懲處。
卡債過多所衍生問題的重心在於社會面,金管會除從監理面採取管理措施外,亦與相關單位合作,從基礎教育灌輸民眾正確的理財消費觀念。為加強消費者正確理財觀念的教育,金管會持續推動「金融知識普及計畫」,包括編製中小學金融知識教材、金融生活達人等,希望將理財觀念深入至校園與家庭中,提供民眾更多正確的理財消費觀念及取得所需資訊的管道。
年關將近,金管會再度呼籲有債務問題的民眾,千萬不要因碰到財務困難就否定自己的生命價值,甚至採取自殺行為,債務協商機制才是幫助他們的正確方式。金管會也會與銀行公會及業者,積極協助消費者處理各項信用卡、現金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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