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學聖要求:文化部長道歉 臺中歌劇院藝術總監下台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7,1,13

立委陳學聖認為,做為國家最高表演殿堂之一的臺中國家歌劇院,前日發生商業公司租借使用作為產品發表會的場地,作為一個場館的營運者來說,想辦法增加場館的營運收入是一個基本的想法,但是對於表演藝術工作者來說,這是一種最直接的侮辱!
    臺中歌劇院以美國林肯中心、紐約大都會歌劇院作為範例解釋其實並不恰當,第一,美國絕大部分的劇院是私人公司經營,就算是官方單位,自籌經費的比率也是占最大,因此在國情上就已有明顯不同。第二,國外在展演場館的建設數量,不論是大型、中型、小型的場地,皆遠遠高於臺灣,因此不容易發生表演團體搶場地搶破頭的窘境,因此對於台灣的團體來說,場地檔期已經難申請,而且場地費用還不便宜,因此當神聖的表演殿堂被商業公司輕易的申請拿下辦活動,藝術界之譁然可想而知是如何的巨大。
    歌劇院作為一個國家級的場館,本身就與地方場館的等級、功能、營運宗旨不盡相同,國家級場館是作為一最高表演機構,本身就有領頭羊的模範作用,因此本身就不適合將商業活動帶入。且去年12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時,委員會並未增加臺中歌劇院在營收方面的壓力,僅要求減少商業活動,以符合歌劇院本身設立的宗旨與精神。
    文化部與臺中歌劇院對於這次事件,顯然比較想消極帶過,但是對於藝術人來說,有一就會有二,當一個國家表演場館開先例讓商業公司辦理活動,是否未來國家兩廳院、衛武營也可依循此先例開放讓商業公司進行租借辦理類似活動?那當初國家建設藝文場館的初衷是否已經喪失?既然如此,未來國家三場館就乾脆仿效美國,政府補助經費降至10%,剩餘90%經費皆由場館自負盈虧,相信在此前提之下,藝文界反彈的聲浪也會降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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