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9日)------宜特科技董事長余維斌罰24萬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頂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停止申報生效
頂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3562)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50,000,000元乙案,因該公司申報書件核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5條第1款規定,自即日起停止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貳、有關銀行兼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之令。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王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59

參、處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619
二、受裁罰對象: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余維斌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12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子公司德凱宜特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不超過新臺幣3.5億元,惟該公司遲至104527日始辦理公告申報,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1項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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