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揚凱:「過渡將就」的租屋心態,台灣違建租屋危機的根源


■巢運針對租屋違建及安全的訴求

短期
1)  違建租屋問題應分層次處理,現階段以保障租屋安全為主,違建管理為輔。                                         
2)  強化租屋安全的具體作法:
²  支持臺北市政府加強「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並拓展至其它違建類型(隔間、地下室),其他縣市亦應跟進。
²  近年火災多是老舊電器設備出事,經濟部應提出品管、檢修計畫。
3)  違建拆除應優先處理「供公眾多戶租用」且具立即公安危險者,並配合消保機關認定多戶出租為業的房東者,由稅捐單位清查該房東是否逃漏稅。
4)  建置拆遷租戶的協助系統,特別是調查弱勢租戶的負擔能力和需求,提供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社福安置等居住資源。

中長期
1)  制訂「租屋基本居住水準」並列入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與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做為導正租屋市場的標準。
2)  比照災害潛勢地圖,建置、公開高度公安危害的租屋違建或老舊建物地圖。
3)  定期並加強租屋消防安全的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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