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12,27】
為鼓勵法人機構從事期貨交易,進行避險及增益,
以提昇法人機構在期貨市場之參與比重,期交所於2015年創設「
期貨鑽石獎」,舉辦三屆以來,金融業熱烈迴響,期交所持續舉辦「
第4屆期貨鑽石獎」,以吸引更多法人機構參與期貨市場交易,
健全我國金融市場發展。
第4屆活動辦法與第3屆主要差異有4項,
包含為鼓勵期貨經紀商推廣我國期貨市場商品予外資,特增設「
期貨經紀商外資交易量鑽石獎」、
針對對我國期貨市場發展有貢獻或足為表率者之外資或上市櫃公司等
增設特別貢獻獎、
匯率類商品造市績效鑽石獎整合分類為期貨自營商及銀行業兩大類,
另酌予調整每一獎項之名額,以提高本獎項之獲獎殊榮。
第4屆活動辦法已公告於期交所網站(
www.taifex.com.tw),重點摘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期貨業、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及法人機構(
含票券業、政府四大基金、外資、上市櫃公司等),
其中期貨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部分,
尚包含其所發行之基金。
二、獎項內容:針對期貨經紀商、期貨交易輔助人、期貨自營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證券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銀行業、保險業及證券業等設置交易量鑽石獎,其中期貨經紀商、期貨交易輔助人、銀行業、保險業及證券業另設置交易量成長鑽石獎;在期貨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部份,亦設置基金鑽石獎,餘獎項尚包含期貨經紀商外資交易量鑽石獎、匯率類商品造市績效鑽石獎及法人機構特別貢獻鑽石獎等,合計22種獎項,60個以上獎額。
三、評選標準:針對獎勵對象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間之期貨市場交易量及交易量成長率等進行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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