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平內線交易,緩刑3年定讞(轉貼)

 (中華日報訊)嘉新水泥前董座張永平六年前在兩家子公司併購的利多消息公告前,大量買進自家股票牟利,最高法院昨日依內線交易罪將張判刑一年六月,考量他犯後認罪、態度良好,給予緩刑三年定讞。

   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內線交易共計獲利二百七十五萬元,但他在檢方偵辦期間,即賣出所有股票並繳交四千二百多萬元給檢方,扣除不法所得後,法院緩刑條件就是將其餘的三千九百多萬元繳交國庫。

   法院審理指出,嘉新水泥旗下兩家子公司嘉泥中國、台泥國際於民國九十六年併購,當時的董事長張永平,得知併購案將通過,同年六月四日、七日與八日,指示不知情的林姓秘書,大量買進嘉泥公司股票。

   張永平以每股十九點三元至十九點八元不等價格,買進嘉泥股票共五十七萬二千股,金額共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多元;三天後,嘉泥中國與台泥國際公告合併;張趁股價上漲時出脫持股,淨賺二百七十五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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