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育剛


最近接獲友人傳來一個文字檔,那是一則嘲諷記者扭曲事實、誇大譁眾短文,既非寓言、笑話,也不能算小故事,文中敘述的似乎是當下新聞記者常玩的把戲,讀後不但不覺得好笑,反而因為新聞可以被玩弄到那地步,感到悲哀。
這則短文從唐僧飛低台灣桃園國際場開始說起,他下飛機後,記者一湧而上,圍著他,七嘴八舌地問: 對三陪小姐有何看法? 唐僧很驚訝,反問: 台灣也有三陪嗎? 結果第二天新聞報導的標題是 : "唐僧飛抵台灣後,開口便問有無三陪小姐"。
他受此教訓,心有警惕,再遇到記者問他對三陪問題的看法時,就回答說: 對這問題沒有興趣。 結果次日報上的新聞是: "唐僧夜間娛樂要求高,本地三陪小姐看不上眼"。
後來唐僧又被記者堵到了,仍然問他: 對本地三陪小姐有什麼看法" 時,他氣得回應說: 什麼三陪四陪,不知道。 結果新聞報導指稱: "三陪已難滿足唐僧,要四陪、五陪才過癮" 。
唐僧氣得告訴記者說,這麼亂寫,我要去法院告你們。 結果新聞報導說: "唐僧一怒為三陪"。他終於一狀告上了法院,但記者的報導是: "桃圓地方法院將審唐僧與三陪一案"。唐僧有冤無處訴,只好一頭撞死。
從這則短文中可知記者的威力有多麼大,他們如果不遵循新聞記者應嚴守的原則,就會造成莫大的影響,小者擾亂社會,大者肇致動亂,危及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不過這則短令人感到悲哀的卻是文首所附的這麼一句話: 只有一位記者不會這樣亂寫,他是聯合報的李漢中,但他已退休了。
不曉得聯合報是否曾有這麼一位記者,也不曉得他是否真的謹守新聞規範,問題在新聞界真正的資深記者都退休了,現在那些頂著 "資深記者" 光環或以媒體人自居的記者似乎並不是我們所認知的新聞記者,而是一群沒有社會責任感、不願意擔當守望人的人,記者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個職業,而非一項具有榮譽感的職責。。
新聞系學長、聯合報前社長張作錦撰文追思美國女記者海倫湯瑪斯時,特別指出,時至今日,專業記者愈來愈難找了;他並指出,資歷固為專業記者必要條件之一,更重要的卻是對專業規範的遵循與信守。
大哉斯言;專業記者必須遵循的規範其實很簡單,無非把新聞專業與道德結合在一起罷了,換一句話說,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著名自由投稿作家 (freelancer) 傅瑞德曼 (Ann Friedman)在給有志成為自由投稿人的建議中談到,自由投稿人必須建立投稿通路,努力寫稿,可以為了自己努力完成的好稿件索取較多的報酬,同時也要有勇氣拒絕寫稿酬豐厚,卻是不該寫的稿件。曾擔任雜誌編輯的傅瑞德曼說,有一家雜誌願付一大筆錢請她寫一篇對婦女負面的文章,但她以非她個人撰稿風格為由拒絕了。
假如連一點小地方都不肯馬虎,就不能像那些採訪洪仲丘被凌虐而死不幸事件的記者那樣不用功,每天只是從網路摘一些捕風捉影的爆料作報導的題材,因為沒加查證,很快就被戳穿,也不會每天追在有一些涉案的軍、士官身後問些像 "為什麼要凌虐洪仲丘?" "你後悔嗎?" 之類的膚淺問題。
專業記者也不會動輒在新聞報導中使用一些像最專業的、最資深的、最有能力的、最傑出的等字眼形容詞,因為那是形容詞;常聽一位女主播稱呼該台氣象主播為最權威的氣象專家,聽起來很不順耳,也不見得能彰顯對那位氣象主播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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