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變仇人 恐嚇殺害樣樣來
-親密愛人分手暴力應入法-
採訪通知
根據吳宜臻委員國會辦公室的統計,今年3月10日至6月10日 報紙報導,有關情侶分手後傷害、恐嚇甚至是殺害對方的新聞就有38件,幾乎每三天就有一件。然「家庭暴力防治法」上路至今已逾15年,相較於英、美、澳等先進國家,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仍囿於家庭或是同居關係之限制,仍未將「未婚且未同居」的親密關係暴力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中,導致此類的被害者對於暴力行為多只能隱忍以對,自行處理,惟有待遭受重傷害或恐嚇時,才能提出刑事告訴,顯然對於被害者的人身安全不足。在家暴週前夕,立法委員吳宜臻、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與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將於明(23)日聯合召開記者會,一起呼籲立法院盡快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以期達到更為周延之保障。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吳宜臻國會辦公室、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時間:2013年6月23日 (日) 上午10:00
地點:中興大樓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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