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法院第5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本報訊)
(一)調派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許金釵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二)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院長劉令祺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院長。
(三)調派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院長王光照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
(四)調派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庭長陳美燕為同院法官兼院長。
(五)推選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徐福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廖怡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詹森林等4人,為「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
推選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高雄高等行法院法官戴見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陳俞婷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等4人,為「司法院改任專業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
推選最高法院法官高孟焄、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陳宏卿、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及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鄭瑞隆等4人,為「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委員。
推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李明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等2人,為「司法院職務評定再復核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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