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學生以妨礙公務移送 律師:於法不合(轉貼)

新頭殼newtalk 2013.04.24 楊宗興/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與法務部今(24)日執行華光社區拆除作業,不過自昨(23)日深夜起,警方陸續逮捕14名聲援學生,並以妨礙公務罪移送地檢署。今天上午拆除作業告一段落後,現場聲援學生轉移陣地到拘留14名學生的大安分局。律師高涌誠表示,警方昨天就提前劃設禁制區,與法院強拆令載明執行時間不符,不能算是「執行公務」,因此沒有理由以妨礙「公務」移送這些學生。

法務部今天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執行處的陪同下,拆除14戶華光社區住戶,包含知名的「廖家牛肉麵」、「馬祖麵店」、「炒帽麵」等店家都在此波拆遷之列。昨天傍晚警方提前封街,將強拆範圍前後以圍籬封鎖不讓人進出。

昨天深夜11時聲援學生與警發生衝突,學生推倒圍籬並向前挺進5公尺席地而坐,警方逮捕台大學生郭冠均等9名學生;今天一早工程車輛陸續進入封鎖區,學生與警方再次發生衝突,警方又抓了5名學生,連同前晚的學生都送到大安分局製作筆錄,並以妨礙公務罪移送檢方。

上午9時左右怪手陸續將金華街上14戶屋舍拆除,學生除了在場外高呼口號表達訴求外,也轉往台北地檢署聲援遭補學生,不過檢方改在大安分局進行偵訊,因此聲援學生便轉往大安分局門口召開記者會。

律師高涌誠指出,法院強制執行通知上是寫24日上午執行,因此警方提前架設圍籬的行為已經違法,也不可以稱為「執行公務」,所以「妨礙公務」的說法令人質疑。

他也表示,警方自稱架設圍籬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所進行的盤查以及防止緊急危害,然而從沒聽過警方封街盤查的作法,而學生的行為也難稱具緊急危害,否則警察只要懷疑你可能犯罪,隨時可以剝奪人身自由,如此台灣就與警察國家無異。

昨晚曾到場關心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則說,她多次要求法務部說明華光社區土地用途,但法務部從未清楚說明,對於一個不知道要做什麼用的土地,她認為法務部不應用如此激烈手段驅離居民。

田秋堇也表示,昨天看到警方架設的圍籬,連她都想翻越,無怪乎學生後來有此翻越圍籬的行為,一點不令人意外。她強調,華光社區必須回歸歷史的角度看待,這些人許多都隨國府來台,但政府並未給予妥善安置,因此讓他們形成聚落,法務部應該在強拆前考量安置措施,而非一昧指控居民有能力住別的地方。

所有14名遭移送的學生,截至早上11點多,僅郭冠均1人完成檢方偵訊並請回,其餘13人則由3位檢察官陸續偵訊中,預計稍晚也會分別重獲自由。至於是否會遭到起訴,則要視檢方態度而定。

影片內容:警方在4月24日上午強拆華光社區,前一天晚上多位學生和今晨幾位學生被警方以妨礙公務罪名移送大安分局。台大學生郭冠均是第一位被問訊完畢釋放出來,他說明了大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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