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錯誤那裡只是糗大而已?--------吳育剛

2013/04/20 15:38:54

今天打開報紙,看到許多大新聞,有幾則新聞刊登的篇幅雖然不大,但卻應該被新聞人視為大新聞,從中汲取到一點警愓。
這兒要討論的第一則新聞是路透社18日鬧烏龍,為金融家兼慈善家索羅斯發出了一篇預先備妥的訃文,文中指出,索羅斯是一位以掠奪手法而成功的金融家與投資者,也是一位慈善人士;這篇訃文把現年82歲的索羅斯形容成一位才華洋溢、言行矛盾、被金錢所包裹的謎樣人物。 路透社後來又引用索羅斯一名發言人的談話,澄清此事,強調這位金融家仍然健在。路透社對誤發這則新聞深以為憾。
另一則新聞是行李炸彈案爆發後,聯合報曾報導,檢警正調查該案嫌犯胡宗賢是否與鴻海公司有關;鴻海認為這則報導未經查證及平衡報導,造成公司信譽受損,聯合報事後也沒有為這件錯誤作澄清或說明,故由鴻海發言人邢治平到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聯合報。 聯合報在這則新聞的同一版面上,作了一則相等欄數的聲明, 標題是: 聯合報為報導造成誤解致歉,但聲明內文則強調,雙炸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為善盡媒體職責,依據檢警偵辦進度報導,造成誤解,特此致歉,針對鴻海提告,深感遺憾。
換一句話說,聯合報認為,這項錯誤其實錯不在聯合報,而是記者根據檢警偵辦進展報導所肇致的錯誤。
還有一則消息說,有人在臉書上留言說: 「有人從大陸回來,兩天後因禽流感死亡,但政府把事情壓了下來」;中央流行病情指揮中心表示,這種行為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最高可科罰金50萬元,並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這則新聞並沒有進一步說明,這件事是否屬實? 是否已有人被罰? 這則留言是否已被進一步傳播?
這些看來讓人很不舒服的新聞讓我想起許多年前在中央社國外新聞部發生的一件類似事件;有一位編譯同人處理一則有關彭孟緝將軍的外電消息時,不知是什麼原因,竟譯成彭將軍因病去世的文稿,也不曉得是在什麼情況下,竟發了出去。前中央社長施克敏很快接獲了關切電話,一查之下,果然是外文部犯的一個重大錯誤,因為彭將軍雖然臥病多時,但依然在世。
施社長當即帶著我一同到台北市仁愛路彭將軍的寓所致歉,我們被副官要求在官邸入門處等候,隔了不少時候,彭將軍的公子出來說,這件事就算了。回來後,經過許多日子,仍覺得很不好受。
相信在新聞系的課堂上,一定曾再三強調新聞真實的重要性,許多媒體人也因此把寫稿無一字不真、無一句有誤當作了座右銘,但很怪的就是會出現一些錯誤,追究原由,可能就是因為不小心、太大意,無心之過比容易被原諒,若是因為過於自信、自以為是所肇致的錯誤,就說不過去了。
經國先生大行之後,其實我在中央社就已接獲電話說,中央大員和蔣家人都已被通知等候進一步的指示,憑著記者的敏感,假如自以為是,很可能會衝動地發出一則沒有根據的報導,但記者的訓練告訴我,未經證實的訊息,絕對不能當作新聞處理,以免造成更多的錯誤與麻煩。
媒體不小心慎審,發出了錯誤的消息,被告上法院,可能被判罪、公開道歉、賠償、罰款,不但在同業面前抬不起頭來,更沒有臉見閱聽大眾,從此也失去了閱聽大眾的信任,對媒體而言,那是何嚴重的下場。羅德島州最大一家日報「普羅維丹斯日報」(Providence Journal) 退休編輯李文 (Len Levin)曾指出,如果我們不能做到何報導的細節都沒有謬誤,憑什麼要讀者相信我們?這位堅守編輯台60多年的新聞工作者提醒我們,報導錯誤何只糗大了而已? 那裡只是抱歉、遺憾就能釋然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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