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鎮長鄭俊雄罰10萬
(台北訊)監察院發布,田中鎮長鄭俊雄,漏報財產,罰10萬元。
監察院調查:彰化縣田中鎮長鄭俊雄依法應申報財產,卻於2006,5,21申報時,未據實申報『股票1筆、事業投資1筆』,依法罰款罰10萬元。
本案於2008,11,20處分,2009,7,27確定。
http://www.tienchun.gov.tw/modules/tinyd0/
監察院調查:彰化縣田中鎮長鄭俊雄依法應申報財產,卻於2006,5,21申報時,未據實申報『股票1筆、事業投資1筆』,依法罰款罰10萬元。
本案於2008,11,20處分,2009,7,27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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