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工會:金管會失立場 後果誰承擔?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24】
新特偵組 罔法擴權!
新特偵組 罔法擴權!
兆豐銀工會發布新聞說,行政院臨時設立之兆豐商銀案督導小組,權力已是無限上綱, 其既非金融監理機關亦非司法機關,究竟有何立場要求提供依法需受保護之資料?日前督導小組要求兆豐 商銀提供九千多筆國外匯款資料予該小組,其法令依據為何? 督導小組竟然要求兆豐商銀提供連金管會、 司法機關都無法向國外調閱或公布的資料, 此舉顯然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讓銀行違反保密義務。如此作為, 難道督導小組是新的特偵組!
報載立法院財委會決議要求在下週四秘密會議中, 提供兆豐商銀紐約分行遭美國DFS裁罰案之174筆匯款資料。 金管會隨之聲明:「金管會對於金融檢查取得之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若違反MOU之約定,將影響與外國主管機關之合作及信任關係, 亦可能對於我國銀行在當地營運之分支機構,產生不確定之負面影響 ,故金管會對於相關資料之公開,務須審慎處理,以符合法令及MO U之要求」。
既然做了上述之聲明,為何如今行政院、 金管會竟又屈從於立委的要求,貿然提供客戶個資, 若因此惹惱外國金融監理機構, 造成兆豐商銀再遭重罰甚至關閉分行嚴懲,如此沉重之後果叫誰負責 ?誰能承擔!是丁克華負責?是林全負責?還是立委諸公負責?你們 真的承擔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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