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常態編班及差異化教學」等問題,教育部與南投縣已正視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12】
調查報告指出,中興國中103學年度因誤解法令,而違法設立4集 中式資優班,並違反南投縣政府原統一編訂之班級名冊, 不當進行抽班授課,涉有能力分班情事,行事作為均有違誤; 南投縣政府顯未詳予督導查核,教育部之相關法令亦非完備, 致未確實發揮協助地方政府依法辦理資優教育職責。
南投縣政府於104學年度方同意中興國中正式設立體育班, 然該校於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前,即已於103學年度違規成立體育班 及管樂班,並遲至105年4月27日始完成各項回歸作業, 顯未落實教學正常化規範,期間更引發師生家長衝突與誤解, 衝擊校園安定。南投縣政府雖已核予時任校長李枝桃103學年度考 列乙等,教育部亦將該校列為統合視導及經費補助檢視之對象, 惟總體觀之,基於主管機關立場, 教育部允應儘速完備相關法令暨強化學校違法編班案件之相關處理原 則,確實宣導溝通協調,以免再生適法疑義,並維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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