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吸千萬服務費 綠委:金管會無能就下台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左3)召開記者會,踢爆安泰銀行在貸款尚未動支,就收取貸款人高額服務費與手續費。   圖:柯昱安/攝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何欣純、蘇巧慧2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大爆安泰銀行竟收取申請貸款的建商高達4,700萬元的服務費和信託手續費,而且在貸款人一毛錢都沒使用,銀行也未動支的情況下,拒絕返還貸款人這筆費用。吳秉叡批評金檢機關明知契約對金融商品消費者不公平,卻無法對安泰銀行開罰,「下台是應該的」。
吳秉叡表示,易揚建設等陳情人指出,他們在103年12月25日向安泰銀行申請12億元額度貸款,安泰銀行則是收取總金額的2.25%,作為「結構融資規劃服務費」及「信託手續費」,總額約4,700萬元,原先約定「動支後才支付」,但安泰銀行竟在申請貸款6天後,也就是同年12月31日,要求貸款人先行繳交這筆錢。
吳秉叡說,安泰銀行當初的理由是「要跨年度了,若不繳,額度會無法保留」,貸款人不得已只好先繳交4,700萬,但這項貸款案在簽約動用期限到期後並未動支,安泰銀行竟不返還這筆款項,吳秉叡認為,安泰銀行是「巧立名目」,用艱深的商業用語來坑殺貸款人。
吳秉叡強調,這種片面欺負金融消費者的行為,金管會必須要調查,究竟是個案,還是在其他銀行也有類似案例。這類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定的不公平契約問題,金管會也有義務依照《金融消費保護法》第7條、第12-1條來嚴懲安泰銀行。「金管會如果沒辦法保護弱勢,攀附強權,台灣的金融市場怎麼會有秩序?」他認為,如果作為執法單位的政務官只是打官腔,沒辦法依法執行,「下台是應該的」。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金融消費保護法》規定,所謂的金融消費者不包含「專業投資機構」以及「符合一定財力的法人」,但初步看起來,該個案符合《金保法》的規範,金融機關雖然可以考量營運成本及風險收取部分手續費,但還是要基於合理、透明及公平原則。未來也會請安泰銀行說明,金管會將依職權處理。
安泰銀行財務長兼發言人徐世偉表示,對於陳情人提出返還款項的訴求,他們完全了解、尊重,待內部研究後會進行處理,但該案並非單純的企業放款,而是「綜合性金融服務」,牽涉複雜的土地開發、財務規劃設計,耗時了數個月參與討論,簽約的時候,雙方也是合意達成共識,由客戶主動給付,後來因為貸款人的緣故致使額度無法動撥,銀行方面也覺得遺憾,「基於本案進入訴訟程序,在法院審理,我們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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