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警察特考雙軌,亟需檢討改進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9】
監察委員包宗和、王美玉指出,審視國家考試制度, 僅有警察特考有內外雙軌制設計,不僅應試專業科目迥異,恐難落實 公平錄取標準、取才指標。同時,雙軌制度之錄取比率懸殊, 均引發重大公平性之爭議,亟待主管機關速謀妥策。
監察委員包宗和、王美玉指出,審視國家考試制度,
針對警察特考雙軌制屢接獲陳情案, 經監察院通過監委包宗和與王 美玉的調查報告, 將交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促請所屬部會積極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內外軌考科迥異,未能落實公平取才, 也不利警察執行犯罪偵查工作。外軌考試多以基本法學科目為主,如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心理學、公共政策、行政學……等,未 納相關類科警察專業科目,如警察情境實務、 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警察法規、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監委指明,為瞭解陳訴人所指外軌訓練不足之疑慮, 日前分別至內外軌訓練地點實地履勘並辦理座談會議。因警特及格分 發之工作,並不因內外軌而異,所需的能力亦相同,然而, 比較內外軌警技課程訓練時數及結訓門檻,均有明顯的落差。 舉例而言,三等內軌柔道訓練時數約為556小時,並須達初段(相 當黑帶),但是三等外軌柔道訓練時數僅為內軌一半, 結訓門檻未達黑帶,恐不利警察從事實務犯罪偵防等相關工作執行, 甚會危害執法人員自身安全。
監委進一步表示,警察特考三等內軌考試因具有較高錄取率, 成為部分四等外軌人員之升遷捷徑,淪為暫時性跳板,又內軌考試除 規定年齡及應考資格外,並未限制重複報考內軌考試, 亦成為部分不適應因素自願離退警職人員之回鍋巧門, 不利於警力培育穩定及警務向心力,引起社會觀感不佳。
監委強調,因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之機關定位、 組織修正案懸而未決,導致機關經費動支及員額編補受限, 警專專任教師僅占7.8%, 明顯低於全國大專院校專任兼任師資平均水準,兼任、 專任師資比竟高達1比11,損及學生受教權益, 更不利一般警察特考四等錄取人員受訓品質。
此外,據內政部提供資料顯示,三等內軌初任平均年齡為22.67 歲,三等外軌平均年齡為30.63歲;而四等內軌平均年齡為22 .29歲,四等外軌平均年齡為28.87歲。未來如何規劃新進警 力來源,確保警力精壯,已成為警察人力長期規劃之重點之一。用人 機關警政署亦建議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考 試四等考試年齡上限修正為28歲, 相關實務需求併請考試院及行政院研議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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