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與自殺」探討


(本報訊)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於民國16(星期一)下午130分至下午330分,假台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舉辦「媒體報導與自殺」聯繫會議,就十年來的實際資料分析結合專家學者及媒體先進的實務經驗,共同合作以提升報導品質,務求報導資訊及言論精確負責,並符合倫理規範,此次會議圓滿完成。
保護民眾從新聞自律做起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自殺相關新聞報導提出「六不六要」的報導原則,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李明濱教授表示某些類型的新聞報導會增加自殺傾向者自殺的可能性。影響的程度和自殺報導的數量、持續報導的時間和報導所涵蓋的層面是相關的,如敘述自殺方式的細節、使用聳動的標題或圖片、重複且廣泛的大篇幅刊登具有煽動性或美化自殺的報導,有增加個案自殺的風險。
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李明濱主任及吳佳儀副執行長觀察98年至103年發行之四大報的每日自殺新聞報導,統計發現自殺新聞相關報導裡,「六不」原則中以「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來解讀」及「不要將自殺光榮化或聳動化」之遵循比例最高,有高達九成八的遵循比例(分別為98.9%98.1%),而「不要簡化自殺原因」及「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殺遺書」則是較易被忽略的原則(遵循比例分別為28.24%30.55%)。
另於「六要」原則內,「用『自殺身亡』而非『自殺成功』的描述」及「刊登在內頁而非頭版」兩項原則的遵循比例最高,也有高達九成以上的遵循比例(分別為98.9%84.7%),然而「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及「報導危險指標以及可能的警訊徵兆。」則是比較容易被忽略的原則(遵循比例分別為13.9%27.9%),觀察此二項原則,部分原則的遵循比例有成長的趨勢,顯見透過媒體自律,媒體已逐漸掌握「六不六要」之報導原則,因此,媒體自律的部分(六不六要原則)雖有提升,自殺新聞的報導仍需與其他專業單位密切合作,才能提升報導的品質。
媒體是人民知的安全護衛
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江宜珍副教授團隊研究顯示,新聞媒體的報導可能導致民眾接受錯誤的訊息及觀念,進而影響民眾本身的行為。其中最受探討的就是媒體對於自殺事件的報導,許多研究已發現,新聞媒體對於自殺事件的報導可能會導致自殺率的上升或造成民眾的模仿效應。
此外,江宜珍副教授針對台灣主要四報於頭版報導自殺事件的呈現方式,以及探討四大報頭版報導自殺事件違反「六不六要」報導之趨勢,並探討重要事件或政策對於報紙頭版報導自殺事件的影響,結果發現(1)台灣主要四報報導自殺事件時多以「頭條」及「大版面」方式呈現,亦搭配許多與自殺事件相關之圖片;(2)台灣主要四報報導自殺事件時多違反WHO所規範的「六不六要」準則;(3)蘋果日報開始進入台灣市場後,改變了其他三報對於自殺事件之報導方式;(4)全國自殺防治中心對自殺事件報導之監控具部分成效。
江宜珍副教授表示終極目標為自殺新聞「零頭版」,若仍選擇置於頭版新聞,應以「小標題」報導取代「圖文並茂」、以「下版」報導取代「上版」或「全版」、並以「自殺防治新聞報導」的理念取代自殺新聞,並對於自殺新聞報導之內容以提高「六要」報導篇幅及零「六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陳映燁醫師表示台灣主要報紙報導自殺事件中,名人自殺報導的衝擊性特別大,必須謹慎留意,且新興自殺方法宜淡化,最好不報,因報紙報導新方法會激化網路搜尋造成自殺率上升,如燒炭自殺。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葉大華秘書長表示新聞會被報導必須有其特殊性,而新聞自律諮詢委員會的公民團體亦會與蘋果日報的相關人員雙方進行案例或新聞事件進行討論,對於新聞內容、照片與媒體揭露等進行修正及以不同立場進行溝通,並將會議記錄放置於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網頁上供民眾檢視。
中國時報劉永嘉副總編輯表示,六不六要準則為新聞媒體應努力的目標,若報導中有自殺細節,特別容易引起好奇,自殺新聞須謹慎報導才不會引發模仿效應;而簡化自殺原因易造成主要照顧人被責備,故除須注意公共利益之外,也應尊重其隱私性。
聯合報洪淑惠副總編輯表示,媒體需慎重管理新聞報導,共同目標皆是導向社會正向發展,報社內部已有非常嚴格之規範,因此就算採訪中獲得多樣化的報導素材,仍恪守規範以降低自殺新聞對閱聽人的影響。
本次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媒體報導與自殺」聯繫會議結合自殺防治領域專家學者及新聞媒體先進,共同進行經驗分享及交流,並期待將媒體公約融入我們的報導中,有效提升新聞媒體對自殺事件報導之正面能量,以減低對閱聽人之影響。定期檢視媒體報導自殺事件是否遵循WHO的準則,是自殺防治的一項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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